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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首届数字四川创新大赛公告

来源:
2020-06-02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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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首届数字四川创新大赛是在国家信息中心指导下,由四川省大数据中心、中共四川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共同主办。

大赛以"数据创新四川 开放连接全球"为主题,旨在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挖掘政务大数据价值,以开放数据为切入口,为数据产品创新提供公开竞技场所,培育四川本土具备大数据思维和创新应用能力、适应大数据时代需求的合格人才,推动大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全方位的应用创新,让政府数据回馈于民、造福于民。

一、参赛对象

大赛面向全球、全社会开放,所有对大数据分析及挖掘、大数据应用、大数据创新等方面感兴趣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IT企业、大数据从业人员及爱好者,均可以团体或个人名义报名参加。参赛选手年龄不限、国籍不限、专业范围和所属院校(单位)不限。

二、参赛规则

1. 一个参赛者能且只能参加一个团队;  

2. 每个参赛团队能且仅能选择一个赛题报名参赛,若在多个赛题中报名且同时晋级复赛,则参赛者只能选择一个赛题晋级复赛,其他赛题晋级资格顺延;

3. 参赛所使用的数据由组委会提供,所有参赛人员在报名后必须保证报名信息准确、真实、有效,否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及奖励。大赛组委会承诺个人信息仅用于赛事数据授权与颁奖,对其中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予以保密;       

4. 参赛过程中不得做出任何攻击平台的行为,数据不得用于除本次比赛外的其它用途,否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及奖励,大赛组委会保有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       

5. 大赛组委会雇员和其他直接参与大赛组织、评审的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参加大赛;       

6. 参赛团队提交的队伍名中不能包含任何可以使评委直接识别团队个人或其所代表企业的信息。

三、作品要求

1. 参赛作品必须保证其原创性,作品不得违反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权利;一经发现或经权利人提出并查证,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2. 参赛作品涉及以下情况的,大赛组委会可以取消参赛者参赛资格:

(1)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

(2)提交的应用内容不完整,或提供任何虚假信息的;

(3)涉嫌作弊行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4)提交的作品包含不健康、淫秽、色情或诽谤第三方内容的;

(5)提交的作品包含赛事组委会认为有其他不适当内容的。

3. 请勿在提交的材料中包含任何可以使评委直接识别参赛团队、团队个人或其所代表企业的信息。若经2名以上评委判定,参赛团队作品中确实有包含上述违规身份信息的,该团队作品将不再纳入评审计分,该参赛团队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4. 大赛组委会拥有对参赛作品组织投资对接和产品孵化服务的优先权利。

四、大赛评审

1. 所有符合资格的团队在大赛各环节截止日期前所提交的作品将会得到评审。对于任何在截至日期之后提交的作品大赛组委会将不予以评审,同时,组委会不对任何因电脑、互联网、移动网络故障而造成的参赛作品损坏、缺失、提交延时等后果承担责任。

2. 大赛组委会将组织评审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作品的:问题导向、创新性、可行性、技术模型、交互体验、开放数据利用程度、社会效益、成本分析、商业价值、团队能力等因素。

3. 大赛评委会对作品的评审结果一旦给出则为最终结果,评审将不对作品给出反馈意见。

五、组织方权利

1. 大赛组委会在奖项名单确定后,将通过参赛团队预留的联系方式邀请参赛团队参与决赛及相关投资对接活动。若参赛团队在相关通知发出后7日内未答复则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机会,主办方有权顺位递补其他参赛团队。

2. 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参赛团队所有。大赛组委会有权将参赛团队提交的参赛作品、相关信息、参赛团队信息用于宣传品、相关出版物、指定及授权媒体发布、官方网站浏览及下载、展览(含巡展)等活动项目。

3. 所有获奖的团队将得到相应比赛奖金(奖金以人民币计算),奖金个人所得税或其他形式税收将由获奖者承担,由大赛组织方代缴。

4. 参赛者应自行负责在其成员之间分配和分发奖金与奖品,大赛组委会对此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5. 大赛组委会保留拒绝任何参赛个人、参赛组织、参赛作品的权利。

6. 大赛组委会保留修改比赛各环节时间(包括但不限于作品提交截至日期、线下活动日期以及路演日期)的权利。大赛组委会有权随时暂停或终止比赛,保留调整比赛各阶段入选团队数量的权利(包含决赛),以及调整奖项设置及奖金数额的权利。

7. 大赛组委会保留收回或拒绝授予某个特定团队奖项的权利。

赛事详情请关注大赛官方网站:四川公共数据开放网www.scdata.net.cn。

咨询电话:028-61527980。

四川省大数据中心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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