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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芦山地震灾区科学重建跨越发展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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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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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芦山地震灾区科学重建跨越发展

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的决定

川委发[2013]11号

“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省委团结带领全省人民,万众一心、共克时艰,取得了抢险救援阶段工作的重大胜利。为推进灾区科学重建、跨越发展,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作出如下决定。

  一、把握灾区恢复重建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牢把握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充分借鉴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成功经验,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科学重建要求,把灾区恢复重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调结构转方式、统筹城乡发展、主体功能区建设结合起来,以科学规划为引领,以优先解决民生问题为出发点,以城乡住房重建、公共服务重建、基础设施重建、产业重建、生态重建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和开放合作为动力,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推动灾区科学重建、跨越发展,加快建设生活更富裕、生态更优美、生产更现代、城乡更协调、社会更和谐的幸福美丽新家园。

  (二)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统筹推进。综合考虑灾区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发展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整体谋划灾区恢复重建和发展,统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产设施、城乡居民住房建设,统筹群众生活、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城镇化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合理确定重建方式、优先领域和建设时序,高效有序推进灾区恢复重建。

  ——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把安民贯穿于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全过程,扎实做好过渡性安置,切实保证灾区群众基本生活,优先恢复重建城乡居民住房,优先恢复重建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灾区公共服务整体跨越。

  ——尊重规律,科学布局。遵循自然规律和发展规律,尊重群众意愿,在全面调研、科学论证、合理防治灾害隐患的基础上,科学确定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优化城乡、人口、产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布局。

  ——保护生态,绿色重建。充分考虑灾区生态地位的重要性和生态环境的脆弱性,突出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把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打造全国灾区生态重建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区,着力推动灾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自力更生,合力共建。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组织动员广大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

  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积极性,创新援建体制机制,整合一切可以整合的资源,形成多方合力,共同推进灾区恢复重建。

  (三)总体目标

  认真执行灾区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力争实现“三年基本完成、五年整体跨越、七年同步小康”的重建目标。三年基本完成,就是通过三年努力,基本完成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确定的各项主要任务,灾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超过震前水平。五年整体跨越,就是经济社会实现全面振兴、跨越提升,生态功能逐步修复,灾区整体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七年同步小康,就是到2020年与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二、突出灾区恢复重建的重点任务

  (四)优先推进城乡居民住房重建。根据灾区受损房屋的应急安全评估鉴定结果,采取不同方式推进住房重建,对经修复可确保安全的住房,尽快维修加固;对需要重建的住房,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科学选址、加快建设。农村住房恢复重建,坚持农户自建、政府补助、社会帮扶相结合,合理引导乡村人口适度集中。城镇住房恢复重建,坚持政府组织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规范建设、完善功能。住房重建要结合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要求,注重体现地方特色和保护传统民居风貌,注重集约用地和节能环保,提高设防标准,做到安全、经济、适用、省地。

  (五)加快公共服务重建。根据城乡布局和人口规模,大力推进学校、医院、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设施重建,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文化体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基本公共服务达到或超过震前水平。严格执行强制性建设标准规范,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建筑标准,提高抗震设防标准和建筑质量,努力将公共服务设施建成最安全、最牢固、群众最放心的建筑。

  (六)加强基础设施重建。坚持功能恢复与水平提升相结合,加快交通、能源、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提高基础设施保障能力。积极争取灾区已纳入国家和省各类相关规划的基础设施项目提前实施,加快推进乐雅高速等在建项目建设,抓紧启动川藏铁路成都至康定(新都桥)段、雅康高速、雅安—武汉特高压输变电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提高灾区国道、省道公路建设等级,加强县、乡公路和经济干道建设,增强通行能力和保畅功能。着眼灾区长远发展,积极谋划储备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切实改善灾区发展条件。

  (七)高起点推动产业重建。支持受灾企业恢复生产经营,鼓励采取兼并重组等方式,提升企业竞争力。依托水电等优势资源和现有产业基础,发挥生态优势,利用灾区恢复重建需求和政策,按照西部大开发、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对雅安的产业发展定位,通过中央企业和其他国有企业的产业援建,布局、引进和建设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培育壮大灾区特色优势产业。按照主体功能区的要求,调整优化产业布局,鼓励发展“飞地园区”,促进产业集中集群集约发展。加大对灾区茶叶、特色果蔬、生态养殖等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支持力度,大力发展现代林业和林下经济,促进灾区农林牧业恢复提升。加快恢复批发、零售、物流配送等商贸服务设施,优化商贸流通网络布局,健全市场服务体系。把旅游业作为灾区恢复重建的先导产业,加快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恢复重建,加强重点文化旅游区和精品线路建设,做大生态文化旅游产业。

  (八)突出抓好生态重建。坚持自然修复和工程治理相结合,加强灾害防治、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加强次生地质灾害防治,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以大熊猫栖息地恢复重建为重点,加强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和恢复,建设国家大熊猫生态系统保护区。加强环境保护,做好污染源和环境敏感区域的监测、整治工作。

  三、强化灾区恢复重建的支撑保障

  (九)加强规划引领。加快编制灾区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科学确定恢复重建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主要重建项目、资金需求、建设时序和政策措施,尽快形成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加强恢复重建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的衔接,做好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的上下衔接、相互衔接。严格按照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推进恢复重建工作,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

  (十)强化政策支持。加强政策研究,用好国家在财政、税收、土地和矿产资源、投资、生态、金融、产业、就业和社会保障、粮食、地质灾害防治、连片扶贫开发、革命老区建设等方面给予的政策支持。抓紧研究省级层面支持灾区恢复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省级政策与国家政策的衔接配套,形成完整的政策支持体系。

  (十一)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工作推进机制,适当下放恢复重建项目审批权限,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加快项目论证审批。深化投融资机制创新,运用市场机制破解重建资金难题,鼓励民间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重建。建立生产要素保障机制,优先保障城乡住房建材需求,尽力保障重建物资生产企业所需要素供应。探索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实行多种形式的农村住房重建模式。在争取国家组织对口援建的同时,建立省内对口支援工作机制。

  四、加强灾区恢复重建的组织领导

  (十二)加强组织协调。建立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同配合的灾区恢复重建工作领导机制。灾区各级党委、政府要发挥主体作用,精心组织、动员力量、加强管理,形成加快重建的强大合力。省直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搞好协调服务,及时帮助解决恢复重建中的问题,指导和推动恢复重建工作。

  (十三)加强舆论引导。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灾区恢复重建中的先进典型,展示灾区干部群众的良好精神风貌,展示安全四川、美丽四川的良好形象,为加快灾区恢复重建营造良好氛围、增添精神动力。

  (十四)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灾区恢复重建目标管理,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恢复重建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严格落实恢复重建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和进展情况报告制度,对恢复重建项目的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物资使用等进行全程动态监管。严格执行恢复重建和项目建设相关规定,确保阳光重建、廉洁重建。

  (十五)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同步重建精神家园,充分发挥灾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灾区群众自力更生、互帮互助,不等不靠、苦干实干,积极发展生产、重建家园,用勤劳的双手创造幸福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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