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点地图 | 无障碍浏览 | 使用帮助

永兴街道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实施方案

来源:
2021-11-11 17:01
浏览:
打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做好全街道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有效降低废弃物的环境污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我街道农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全街道每年稳定种植茶叶、玉米、粮食等各类农作物1万亩次左右。目前有农药经销网点8家,年产生农药包装废弃物约350公斤。农药包装废弃物以塑料包装袋、塑料包装瓶为主,约占85%左右,其他包装物约占15%。

二、处置思路

按照“谁销售、谁收回,谁使用、谁交回”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市场驱动的运作模式,加快建立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的回收处置机制,有效缓解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稳步推动全街道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生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农业农村健康持续发展。

三、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统一回收、集中处置”的回收处置体系,逐年提高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率,基本杜绝农药包装废弃物乱扔乱弃现象,力争到2021年底村(社区)、组回收处置点全覆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达90%以上、处置率100%,到2025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率达95%以上、处置率100%。

四、主要内容

(一)明确回收范围。农药包装废弃物是指农药使用后被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或含有农药残余物的包装物,包括瓶、罐、桶、袋等。回收范围是永兴街道范围内,因农业生产产生的、使用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各类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药包装废弃物属于危险废弃物,应当同时遵守有关危险废物处理法律规定。

(二)完善回收体系。按照“点-站-库”模式建立三级回收储存体系。“点”:即各组在施药取水池、居民聚集区、种养大户等方便回收的重点区域,至少设置1-2个专用回收桶,农药使用者将使用后的农药废弃物交还至专用回收桶,村(社区)、组保洁员定期收集、清理、转运,有偿交还至街道回收站。“站”:即在街道各农药经营网点专门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每个农药经营门市(回收站)应在醒目位置张贴有偿回收标识标牌,公示回收价格,至少设置2个专用回收桶,有偿收回交还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价格不得低于本地废品收购价格,同时各回收站要确定专人做好回收物的称重登记、资金支付和台账管理等工作。“库”:即由农资经销公司设置区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库,指定专人、落实专车,定期到回收站,回收各类包装废弃物;对回收的各类农药包装废弃物,建立回收台账并转运至回收库进行集中存贮和管理。

(三)做好存贮处置。根据“谁经营、谁回收、谁处置”的原则,农资经销网点应负责落实专门场所作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库,按规定落实防撒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标识标牌,确保储存安全。并与具备相关资质的无害化处理企业签订无害化处置协议,在包装废物存贮达到一定数量后,按照规定落实专门车辆实施转运处置,转运中应当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相关措施,不得丢弃、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转运工具应当满足防雨、防渗漏、防遗撒要求,严禁采取私自焚烧、掩埋等不具备无害化防护措施的行为实施处置。

(四)建全长效机制。街道办督促农资经销网点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义务;落实街道、村(社区)监督员,指导和督促各村(社区)保洁员及时做好辖区内回收点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清运回收工作,确保本辖区各类农药包装废弃物得到有效回收。

五、职责分工

(一)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加强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户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意识,引导减少、清除农药包装废弃物内残留农药,督促及时交还农药包装废弃物;负责合理布设村(社区)、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做到专桶专用,严禁投放生活垃圾;落实回收监督员,加强本辖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监督;指导村(社区)、组回收点落实回收清运人员,定期清理回收桶、田间地头及沟边路旁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加强辖区农药经营门市监督检查,督促按规范要求设置街道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监督抓好回收物称重、台账登记及有偿回收资金结算等工作。

(二)街道社会治理办公室:配合市场监管局查处违反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农药经营行为。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强化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办(中心)负责人、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成员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全街道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

(二)广泛宣传。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微信、横幅、标语等形式,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切实提高全民对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危害性的认识,积极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及时组织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培训,讲明回收规则、程序及注意事项等;探索建立投诉举报等机制,健全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

站点地图 | 无障碍浏览 | 使用帮助
Copyright (c) 2021 jkq.yaan.gov.c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东路11号(创业孵化园1号楼) 邮编:625100 传真:0835-3225171 电话:0835-3227806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13 蜀ICP备19017234号-1 川公网安备 5118030251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