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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雅安经济开发区机关宿舍配套桌椅家具采购竞争性谈判的公告

来源:
2020-04-16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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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拟对雅安经济开发区机关宿舍配套桌椅家具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现诚邀具有良好信用及服务能力的单位参与此次竞争性谈判,现将现场谈判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雅安经济开发区机关宿舍配套桌椅家具采购。

2、项目内容: 桌椅配套采购(详见附件清单)

3、采购预算:3888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4、工期、质量

4.1工期:满足工程进度需求

4.2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5、条件要求:

5.1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轮报价的竞价原则为,现场报价完成后,经评审的不含税价最低价中标。

5.2资质条件:

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经营范围。

6、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方式:自2020年4月17日起,在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http://jkq.yaan.gov.cn/index.html )下载采购文件;

7、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8、谈判时间:2020年4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9、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楼会议室。

10、注意事项:

10.1竞争性谈判文件逾期报送的报价资料将不予接收;

10.2二轮报价不得超过首轮报价,超过者视为谈判无效;

10.3投标人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4报价包含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综合费用。

二、  竞争性谈判须知

1.竞争性谈判方式

1.1由采购人组织有关专家组成的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谈判小组由3人以上单数评审专家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1.2谈判小组成员应独立评审,评审报告应当由评审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3原则上低价中选,采取现场二轮报价。

1.4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1.5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2. 参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数量规定

参加报价供应商不少于3家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参加报价供应商少于3家,本项目将重新组织谈判。

3.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收取保证金。 

4.谈判有效期

4.1本项目谈判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后90天。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4.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

5.报价要求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进行最后报价,参加报价供应商不少于三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除外)。

6.谈判程序

6.1、供应商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谈判小组依据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6.2、 采购人当场宣布通过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其未通过的原因;

6.3、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6.4、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5、谈判小组确定谈判最后报价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进行最后报价,递交评审委员会。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6.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如有保证金的应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7.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8.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详见第四章。

8.2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3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8.4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8.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9. 知识产权

9.1参加谈判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提供产品的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2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四、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2.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首次报价表;

5.以上文件,应密封在文件袋内,谈判时方可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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