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若干措施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商务部、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的若干措施》。1月18日,商务部、科技部举行政策吹风会解读若干措施有关内容。
若干措施提出了支持开展科技创新、提高研发便利度、鼓励引进海外人才、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4方面16条政策举措。
若干措施提出,外资研发中心是我国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要加大对外商投资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开展科技研发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更
“这些举措都是助力外资研发中心更好在华发展的实招、硬招。”商务部部长助理陈春江说,中国高度重视引进外资开展科技创新工作。外资研发中心对我国引进国际前沿技术和高端人才、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作出了积极贡献,也
“支持开展科技创新”置于4方面举措首位。若干措施提出,支持外资研发中心依法使用大
政策
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副司长吴家喜说,专门把“支持开展科技创新”作为第一项措施,体现了我国对外资开展高水平研发创新活动的高度重视。科技部将进一步精简申报、审核等相关程序和材料,为外资研发中心设立和运营提供更加高效精准的服务。支持外资研发中心依法使用大
陈春江说,若干措施有利于为外资研发中心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有利于外资研发中心更
能否高效配置创新资源是外商在华投资设立研发中心重要考量。若干措施提出,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科技专家进入国家科技专家库和有关地方科技专家库;完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有关工作制度;给予检疫审批便利化安排;鼓励海外人才申报专业人才职称等。
外资研发中心驱动产业升级作用明显。吴家喜说,2012年至
据介绍,下一步,我国将以更大力度和更实举措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发展。鼓励和引导在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成渝、武汉、西安等区域创新高地布局建设更多外资研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