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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永兴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信息

来源:
2014-12-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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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须向公众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永兴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期);

建设地点:永兴片区南部的名山河东岸

项目主要情况介绍:

建设污水处理厂1 座、配套管网管径DN300~DN600,总长度约6.15km。污水处理厂近期设计规模1.0万m3/d。污水处理厂按照远期规模征地,总征地面积约4.97公顷,合74.54亩。工程总投资:7555.24万元。污水厂处理后的水排至名山河。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雅安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13778750405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2130号);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15882220922。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见下图:

(2)环评主要内容:

工程分析及污染治理措施评价;

环境空气、地表水、固废、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选址合理性分析。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对该项目选址是否同意?

(3)您认为该项目哪些污染物对您影响较大?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

(5)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否对当地经济发展有利?

(6)您认为该项目对劳动就业形势是否有利?

(7)您是否赞同该项目的建设?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可通过直接致电、意见传真、意见邮寄、电子邮件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七、公示说明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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