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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变革 我省打破办公用房部门“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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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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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将与4家单位签订的用房协议归档。(记者 郝飞)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与4家单位签署用房协议的背后有深意——

    近日,一份甲方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四川省省直机关办公用房使用协议》被送往协议乙方——省住建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档案局、省体育局等4家单位。在协议中,双方就相关办公用房的权属和使用规范做了明确约定。

    “协议的签订,是我省首次依法通过书面形式,点对点重新界定省直办公房屋权属、规范用房行为的尝试,为深入推动办公用房统一规划、维修、调配等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看似简单的一纸协议背后有何深意?针对我省这一走在全国前列的试点工作,记者进行了采访。

一纸之约

从前各机关单位各建办公用房,以后办公用房产权则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代省政府持有,统一调配给签订协议的各机关单位使用统一房屋的权属,是一件“伤筋动骨”触动部门利益的改革,我省目前基本实现对省直机关各栋大楼产权证明的集中归档管理。协议进一步明确乙方单位对办公用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如果发现有单位违反协议,比如超标准用房等,将及时纠正,对闲置时间达半年的办公用房将收回统筹调配

一大变革 推进办公用房统一调配从机制上遏制不正之风

    据介绍,由于历史条件的原因,省直部门办公用房分布在成都市区82个点位。由于房屋权属分散各家,房屋管理职能未实现真正统一,机关办公用房在建设、装修、维修、使用等方面的差异较大,“有的单位办公空间宽裕,有的单位几个人挤在一间狭小办公室”。特别是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未出台之前,个别单位还存在超标准占有使用、随意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和出租出借等现象,致使各单位间的办公环境“苦乐不均”。

    “分散管理、各自为‘阵’的另一个弊端是,可能造成资金来源好的单位超标准装修,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指出。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我省探索推进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已陆续出台了《四川省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法规,明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对省直办公用房的权属、规划、调配和维修实行统一管理。

    “依法推进办公用房统一管理,是逐步改变‘苦乐不均’等现象的重要举措。”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上述负责人介绍说,办公用房以前是各建各有,以后办公用房产权则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代省政府持有,由管理局统一调配给各机关单位使用。比如不久前,一家办公用房紧张的省直单位提出调剂申请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便为其调增一处其他单位的办公用房,改变其办公条件。

    而此次与4家单位签署用房协议,正是推进办公用房统一管理的又一重要步伐。“这样的协议用房不仅有助于改变机关用房‘苦乐不均’等现象,更重要的是,打破了办公用房部门‘所有制’,是对办公用房国有资产管理的一次重要的变革,既从作风建设上遏制了办公用房领域的歪风邪气,同时通过条款化固定管理和使用者权利和义务,是管理工作走向法治的重要标志。”省委党校行政学领域教授罗振宇指出,有了契约约束,“房客”不能任性了。

一次昭示 用协议明晰乙方单位对办公用房无所有权

    统一调配、维修办公用房的前提是统一房屋的权属,然而在实践中,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而是一件“伤筋动骨”触动部门利益的改革。

    “由于思想固化和政策宣传不够,一些机关干部至今仍然认为,办公用房的产权是自己单位的,怎么安排使用也是各单位内部的事。”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说,我省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中,极个别省直单位在移交腾退闲置用房时“不积极、不主动”。

    他举例说,按照《四川省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行政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2017年,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克服阻力,通过近半年耐心细致的工作,终于依法从某省直单位手上收回其原辖协会商会占用的办公用房。“如果一些单位在权属上认识不清,统一调配等工作也就很难开展。”

    如何加快明晰和统一办公用房权属?按照先易后难思路,我省目前基本实现对省直机关各栋大楼产权证明的集中归档管理,通过“冻结”房屋处置权来约束不规范行为。

    而近日中办、国办发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明确要把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至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名下,同时应开展协议用房工作。“这又为我省相关工作打了剂‘强心针’,也为我们签署用房协议提供了依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省直机关试点签署办公用房使用协议,正是我省对统一办公用房权属改革的一次昭示。

    记者翻看协议发现,协议责任条款首先明确甲方即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为产权单位,乙方单位只“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且使用期间不得擅自出租、装修、维修。“这样的条款为我们下一步逐步完成权属更名工作奠定了基础。”该负责人表示。

    一位乙方单位办公室工作人员形象地解释了协议用房的好处,“能不能出租、能不能自主装修,哪种情况下要腾退移交,写得清清楚楚,我们用着心头也踏实了。”

一项约束 实行动态管理调配闲置半年的办公用房将收回

    如何保障协议内容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促进各单位合规使用办公用房?

    “首批选择哪些单位做示范者很重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入选的4家单位都是积极支持办公用房统一管理改革的,其中,从职能上看,住建厅、国土资源厅也愿意在这项涉及房屋和土地的工作中走在前、做表率。

    “我们在协议中做了约束,如果发现有单位违反协议,比如超标准用房等,我们将及时纠正;对闲置时间达半年的办公用房将收回统筹调配。”这位负责人说,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在对协议试点工作评估的基础上,适时推进全覆盖。此外,我省将按照全国统一设计,为协议使用单位发放使用凭证,强化其合规性、合法性,强化使用管理的责任义务意识。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正在加快完善全国首个省级党政机关房地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借力科技手段推动相关工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房管处负责人说,通过该平台,可以全面掌握和随时查询省级党政机关房地产基础信息,同时提高动态监管和科学管理水平。

    记者看到,平台包括GIS地图查询统计、土地信息管理、办公用房信息管理、产权产籍管理等多个模块。这位负责人举例说,通过平台,能了解某单位有多少间办公室,每间办公室什么人使用、几个人使用等信息,如果使用面积超标,系统将对照标准自动生成超标比率,并标注显示,一目了然。

    据了解,协议也要求,乙方使用单位须每半年负责更新一次本单位使用情况数据,“此举旨在通过动态完善数据库信息,为规范管理和科学调配办公用房提供强大技术支撑”。(记者 钟振宇)

    来源:四川日报(http://www.sc.gov.cn/10462/10464/10797/2018/1/16/104428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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