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雅安经开区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的通知
永兴街道、管委会各部门(分局)、经开区各企业:
为了全面发动社会力共同参与,进一步拓宽营商环境监督渠道,完善多维度的评价体系,保障公众对营商环境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更多的行政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全面提高“亲商”、“爱商"、“敬商”的社会氛围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经开区拟从党
一、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有较强的
(二)社会责任感强,勇于承担营商环境监督员职责,敢于发表意见,热心监督工作。
(三)工作能力突出,具备开展监督工作的基础素质和身体条件。
二、监督职责
(一)负责对经开区行政审批、政策落实、政务公开、政府诚信、开发区环境、行政执法及基层窗口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
(二)负责收集反馈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在项目落地、企业生产运营等方面存在的意见建议,对损害经开区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进行监督举报。
(三)积极参与经开区营商环境监督综合测评及与营商环境有关的座谈、调研等工作。
(四)配合营商环境监督检查部门开展投诉举报信息核查等工作。
(五)负责宣传经开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有关制度、规定及措施。
(六)经开区赋予的其他任务。
三、监督范围
经开区各级党
四、选聘程序
(一)组织推荐。由党
(二)个人自荐。通过门户网站发布的经开区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选聘公告,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报自荐表,经考核确定予以选任。通过以上两种方式,确定推荐人选。经相关部门调查、审核后确定拟选人员,颁发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证,并向社会公示公告。
五、任期
经开区营商环境监督员每届任期两年,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个人自荐报名登录经开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下载《经开区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登记表》,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1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和照片电子版,送至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经济合作局(创业孵化园1号楼8楼1816办公室,联系电话:0835-3235957)。报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