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州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3年10月8日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按照《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雅州新区)集成改革试点方案》(雅改委〔2023〕3号)、《中共雅安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雅州新区)集成改革试点授权事项承接工作方案》(雅改办〔2023〕7号)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雅州新区管委会于2023年10月8日受理《氮化镓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0.8-2023.10.19(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5-2866710
通讯地址:雅安市经开区滨河东路11号孵化园1号楼
邮编:625100
受理环评报告情况:
一、项目名称:氮化镓生产基地项目
二、建设地点: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大道中段619号标准厂房四期8号楼
三、建设单位:雅安国镓芯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清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氮化镓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
注: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经建设单位同意进行公示。
2.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由建设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