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永兴镇硫化碱渣场风险管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现将《雅安市永兴镇硫化碱渣场风险管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在渣场原有用地范围内进行风险管控(不新征用土地),面积约101亩,对目前已堆渣45.75亩硫化碱渣场,约23.2万m3硫化碱渣进行封场处理,设计新硫化碱封场渣库。废渣清挖到废渣处理区进行脱水至渣体含水率30%,再进行回填,在库区底部和每隔4m处铺设一层缓冲层,缓冲物质为腐植酸,层厚0.01m,回填完毕后封场并进行生态恢复,对受污染土壤(约5.3万m3)进行原位稳定化处理,项目总投资8980.75万元。
二、评价区域内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渣场清挖、转运和回填扬尘,以及机械设备产生废气。
2、废水:废水主要为项目部生活污水、渣场渗滤液及车辆冲洗用水。
3、噪声:主要产噪设备为风险管控过程中涉及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噪声。
4、固废:固废主要为渣场废渣,以及项目部产生的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废渣在清挖、转运、填埋时会扬起一定量的尘土,经采取及时碾压、设置防风抑尘网、废渣运输时加盖苫布等措施,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渗滤液导排系统及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收集后用罐车运至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名山片区污水处理厂,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项目部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用于农灌。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对主要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消音、地下安置、绿化隔音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同时尽量避免机械空转,经距离衰减后,场界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道路运输噪声采取减速慢行,加强道路养护等措施以达到控制噪声的目的。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渣清挖后,在废渣处理区进行脱水,处理到渣体含水率30%,再回填到新建填埋库区,并在库区底部和每隔4m铺设缓冲层,回填完后覆土进行生态恢复;少量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鼓励类要求。本评价认为,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施达到设计要求并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从环保的角度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指工程影响的区域。
根据本工程的环境影响特点,公众主要指项目所在区域政府、居民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内。
3、征求意见形式: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4、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835-3236371
电子邮件:278619123@qq.com
2、评价单位: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石岩书院74号4号楼第三层
联系人:艾工
电话:15908192983
电子邮件:2891572106@qq.com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