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近日,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不断接到来访来电咨询,反映有企业宣称自己在永兴镇大塘村1-6组建设以碳电极为主要产品的产业园区项目,该项目已获得政府备案和批准,下一步将进行厂房工程建设。在此,我单位郑重声明,截至目前,雅安经开区管委会未批准任何生产销售碳电极、黑石墨、石墨电极、铁碳、碳制品精加工、碳制品原料销售等的项目入驻园区,也未划拨土地给任何个人及企业从事以上生产经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投资时注意对企业及招商引资项目进行甄别,如盲目投资,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雅安经开区管委会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投资服务局。咨询电话:3236378,联系人:王永利。
特此声明。
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