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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名山区永兴街道办事处2021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9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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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9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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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  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做好应对森林火灾各项准备工作,规范组织指挥程序,科学制定扑救措施,确保扑救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

(二)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雅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和《名山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制订本预案。

(三)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永兴辖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四)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处置、安全第一,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实行“党政同责”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响应级别,各办所(中心)、村(社区)、驻街道企事业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相关办所(中心)、企事业单位依照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

科学处置、安全第一。发生森林火灾后,首先转移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在火灾处置中始终将扑火人员和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地形不打火”,坚决禁止多头指挥、盲目蛮干,避免造成扑火人员伤亡。

以专为主、专群结合。坚持专业的事情专业的人来做的原则,严禁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直接参与火灾扑救工作。扑救森林火灾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专业扑火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支援力量为辅,地方半专业扑火队伍、社会应急力量为补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做好扑救工作。不得动员未经专业训练以及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等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五)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4个等级,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二、 主要任务

(一)转移安置人员

组织火灾发生地开展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并及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

(二)组织灭火行动

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组织人员科学运用各种手段扑打明火、开挖(设置)防火隔离带、清理火线、看守火场,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三)保护重要目标

组织人员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等并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

(四)转移重要物资

组织火灾发生地开展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五)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对火灾发生地域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

三、组织指挥体系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我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指 挥 长:邹  杨

副指挥长:曾  霞  肖尚江  周跃明   郝业强  宋  山

成    员:黄彦波  周  斌  王清明   田  娟  陈  伟  

钟  敏  王  平  各办所(中心)负责人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周跃明同志兼任,组织防火突击队。同时设火场指挥组、宣传报道组、治安保卫组、火灾扑救组、医疗救助组和财务管理组。

  (二)职责任务

  指挥部主要职责:全面负责森林防火工作的协调和指挥工作。研究制定扑救森林火灾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扑火需要,指挥调动扑火力量、物资和装备;指导发生森林火灾的村完成扑火救灾任务。

办公室主要职责:及时掌握火灾情况并向上级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汇报;执行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防火工作的各项决策;负责防火值班工作,值班电话:0835-3430016;负责处理防火工作的日常工作,保障通信畅通。

火场指挥组职责:组织实施火情处置方案;下达指令或分配任务;向火灾扑救组下达指令;掌握火情动态,向上级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场指挥组由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

宣传报道组职责:负责指挥部新闻发布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规定。统一发布火情信息,对扑火救灾的情况进行报道,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道的具体事宜。宣传报道组由街道党政办和党建办共同负责。

  治安保卫组职责:维护火灾区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负责灾区首脑机关、机要部门、金融部门及救灾物资的安全;负责火灾扑救的预防工作。治安保卫组由派出所所长负责,由派出所全体工作人员组成。

  后勤保障组职责:联系组织供应扑火救灾的物资,协调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的快速运输;负责灾区群众的疏散和安置工作;制定救灾标准,发放救灾款物;做好灾情调查和统计工作。后勤保障组由分管民政领导负责及民政工作全体工作人员组成。

  火灾扑救组职责:负责火场情况调度,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负责召集扑火队伍,组织好扑火工作,火灾扑救组由街道应急队伍及村(社区)应急队伍组成,街道应急队伍队长和各村(社区)主任负责。

  医疗救助组职责:负责做好火灾区受伤群众的医疗卫生工作,负责抢救伤员和预防灾后各种疾病的传播。医疗救助组由卫生院负责。

财务管理组职责:负责筹集并统一管理救灾经费,负责提出并经办事处批准后向上级政府申请救灾经费。财务管理组由财政所所长负责,由财政所全体人员组成。

四、处置力量

(一)力量编成

街道成立由街道干部和民兵应急分队为主的30人的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各村(社区)成立(10-15)人的森林防火应急分队。

(二)力量调动

根据森林火灾应对需要,应首先调动街道应急队伍及火灾发生地应急队伍。如需支援由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向上级报请区应急管理局办理。

五、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一)预警

1.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指标、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4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预警发布

由街道党政办或街道应急管理负责人转发市、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广播、电话、网络、短信、微信公众号、宣传车等方式,向涉险区域村(社区)和公众发布。

街道森林防灭火办公室适时向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获取预警信息,并向村(社区)提出工作要求。接到预警信息的地方村(社区)及时开展宣传禁火工作。

3.预警响应

收到预警信息后,根据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落实精准防控响应措施。

收到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街道、村(社区)应急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收到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禁止一切火源进山进林,开展森林防火检查,重点地域设置防火检查点,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率,做好物资调拨准备;街道、村(社区)应急队伍进入临战状态,个人防护装备出库交由应急队伍成员携带,灭火设备上车。

(二)火灾动态监测

根据上级指挥部或上级相关部门提供的监测通报,通过地面瞭望、人员巡护、无人机监控以及其他上级部门支持形式密切监视火场动态,形成立体森林火灾监测网络。

1.火场预测预警

根据扑救工作需要,根据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对重点火场提供火场天气实况,积极配合为扑火指挥机构提供决策辅助信息。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和降低火险等级创造有利条件。

2.信息报告

森林火灾信息由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管理,信息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逐级上报。

根据《四川省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报告及发布规定》(川森防指〔2021〕13号)要求,按照“有火必报”原则,及时、准确、逐级规范上报森林火灾信息。

六、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和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本级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情发生后,根据《四川省森林草原小火打早打了的指导意见》(川森防指办〔2021〕12号)要求,按任务分工组织开展早期处置。预判可能发生一般、较大森林火灾、预判可能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上报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二)响应措施

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先研判气象、地形、环境等情况及是否威胁人员密集居住地和重要危险设施,科学组织施救。

1.扑救火灾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或街道办报告(永兴街道办电话:3430016;森林火警电话:12119)。同时,街道办主要负责人立即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电话:3222545,3224936,12119)。

(2)事故发生后,街道办接到报案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挥应急抢险队迅速赶到现场,采取措施控制火源,迅速疏散人员,组织扑救,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严格保护好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对象时,要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派出所负责现场的保护和证据的收集工作,同时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 

2.转移安置人员

森林火灾发生后,按照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住处、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必要的医疗救治条件。当居民点、农牧点等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方,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防止火灾蔓延。

3.救治伤员

由卫生院组织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在扑救现场待命,如有伤病员迅速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          

4.保护重要目标

军事、民用等重要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电力、通信设施、学校、村庄、居民区等重要目标物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按照预案疏散受威胁的群众并向上级汇报现场情况,在上级专业人员指导并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以水灭火、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确保目标安全。

5.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火场周边交通秩序管控,保障救援力量和物资运输通道畅通。

6.发布信息

及时收集信息向上级部门提供准确数据,加强职工干部及群众舆论引导管理,禁止传播谣言和不实信息。

7.火场清理看守

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防止复燃和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组织足够的民兵应急分队人员看守火场,严防死灰复燃。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看守人员方可撤离。

8.应急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9.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由街道协调上报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褒扬。

七、应对工作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扑救情况,街道根据上级应急响应,对应设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共4个响应等级,并通知相关村(社区)根据响应等级落实相应措施。

八、综合保障

(一)输送保障

由永兴派出所负责,统筹做好交通应急通行保障,及时疏通通往火场的主要道路,落实周边道路交通管控措施,全力保障运输救援力量、物资、装备的车辆优先顺畅通行。

(二)物资保障

永兴街道办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1个,应急车辆1辆,风力灭火机5台、多用铲、消防灭火扫把、防火服、消防摩托、水带、水桶、干粉灭火器、扩音话筒、强光手电等常用扑火设备。防火器材的管理,由街道应急办统一管理。

要积极为火场前线指挥部提供指挥办公、给养和宿营等相关保障,全力组织好一线扑救力量的装备物资前送及伴随保障,为灭火行动提供支撑。

(三)资金保障

将防灭火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保障森林防灭火所需支出。

(四)队伍保障

火情前期由街道应急队伍和就近应急队伍为主,其他村(社区)应急队伍为辅使用队伍。直到上级专业队伍到达现场交由专业队伍处置。

(五)通信保障

由党政办牵头,明确规定火场通信规则,充分运用手机和对讲机等方式通信,未经火场前线指挥部批准,不得关闭通信设备或随意占用通信频道。

(六)气象保障

由党政办,及时转发上级指挥部提供的火场气象信息,为火场前线指挥部决策和一线指挥提供辅助支持。根据气象条件,及时采取措施,加快灭火进程。

(七)治安保障

由永兴派出所负责,加强火场警戒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管控,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救灾物资、堵塞交通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九、后期处置

(一)火灾评估

协助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及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

(二)火因火案查处

成立火灾事件调查组,协助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

(三)约谈整改

针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力,导致人为火灾多发频发的村(社区),由街道办纪工委及时约谈所在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四)责任追究

为严明工作纪律,切实压实压紧各级各方面责任,对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规追究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火源管理责任和组织扑救责任。有关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实施。

(五)工作总结

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总结经验教训,落实整改措施。上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六)表扬奖励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协助家属办理。

十、注意事项

(一)坚持“三不打、二严禁、一报备”制度。“三不打”即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组织人员开设防火道;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应组织专业扑火队伍突出扑打;在危险的地形条件或火情环境下,原则不动用大兵团扑火,应组织若干精干的专业分队实施突击。“两严禁”即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人上山打火;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的干部指挥打火。“一报备”,即火场清理和守护实行指挥员姓名报区防火指挥部备案制,严格责任,严防火场死灰复燃。

(二)扑火队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准脱离集体,单人行动。

(三)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救治,并及时上报指挥部。

(四)各村(社区)要储备柴刀、铁锹、灭火扫把、手电筒等工具,要做好扑火设备的日常保养,以备随时动用。

十一、附则

(一)预案演练

街道森林防灭火办公室会同成员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原则街道每年不少于两次,村(社区)组织不少于一次。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原则上凡遇人事或应急队伍变动应及时更新修订,预案发布后,各办所(中心)、村(社区)、驻街道企事业单位要组织预案学习、宣传和培训。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结合当地实际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报街道负责人批准审核,并报区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形成上下衔接、横向协同的预案体系。

(三)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永兴街道森林防灭火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永兴街道森林火灾应急处理流程图

2.永兴街道森林防火应急抢险队伍人员名单

附件1   

附件2  

永兴街道森林防火应急抢险队伍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联系电话

备注

序号

姓名

联系电话

备注

1

周跃民

15283521235

一组(队长)

16

王波

13778765525

二组

2

肖尚江

13608265827

三组

17

蒋建军

15284778857

三组

3

黄彦波

13547472556

四组

18

李伟

18599998216

三组

4

陈伟

15284773460

二组

19

曹云鹏

13547474373

三组

5

王平

13981620990

四组

20

成希伟

18981622558

一组

6

彭肖

18508353000

二组、六组

21

夏勇

15881214604

一组

7

杨盛

13881611313

二组、六组

22

胡元江

18783545838

三组

8

郑驯川

13340605131

二组

23

宋擎超

18086990848

三组

9

崔 泰

13558946937

三组

24

刘吉

15984518445

一组

10

王华

13881621951

三组

25

陈翼

13398408185

一组

11

吴勇

13881620216

四组

26

陈云飞

13778750436

四组

12

吴华

18283566555

三组

27

敖伟

15892680659

五组

13

胥强

13981636734

四组

28

郑宏铭

15984545259

五组

14

彭仕均

13981620231

四组

29

陈健

18200399466

四组

15

张健

18080573592

三组

30

杨显勇

13398404256

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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