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任务 整改验收的公示 (第二轮第三十三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三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5日至5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联系电话:2866710;邮寄地址:雅安市经开区滨河东路11号。
附件: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三项整改任务完
成情况表
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5日
(联系人:曾贞,15008319224)
附件: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2020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雅安市督察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三十三项整改任务:经开区雅安市春江化工有限公司在厂区内大量堆存硫化碱渣,雨污分流不彻底,防渗措施不到位,厂界东侧约460米的围墙下方有黑色废液渗出,渗出液呈碱性,硫化物最高172毫克/升,超过《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340倍。 |
整改责任单位 | 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整改目标 | 规范企业生产行为 |
整改措施 | 1. 2. 3. 4.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经现场核查,企业已全面停产,在厂区内实施了垂直防渗墙建设,生产车间、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临时堆渣场废渣、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生产废水已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