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兴县“飞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公示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的规定,我公司于2025年12月组织编制了《宝兴县“飞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通过了四川省水利厅水土保持专家库的专家审查。
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有问题或意见,可在公示期可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公司反馈意见。针对反映的问题我公司将逐一进行回应与答疑。
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公示材料:见附件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宝兴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樊女士:15008309609
(2)编制单位:
四川蓉矿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唐女士:15982144742
附件:《宝兴县“飞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