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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购买须知

来源:
2025-01-22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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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广大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敬告广大购房者,在购买预售商品房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查验“五证”。即查验房地产开发商是否持有必须具备的“五证”。土地的《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现场核实。购房人在获取商品房广告信息的同时,应当对广告宣传的信息进行现场核实,查看商品房项目的周边环境、生活配套设施等实际情况,详细了解商品房价格、建筑面积、户型等具体的房屋信息。对开发企业的综合实力、诚信度以及后期物业服务等情况要全面了解。

3、购房款应打入预售款资金监管账户。为保障购房者权益,确保购房资金用于建设商品房项目,一定要查看开发商与监管银行签订的预售款资金监管协议,确保购房款进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4、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过程中,不得私下与开发企业签订纸质合同,应在支付购房款当日经网签系统备案后,才能在由网签系统打印出的具有备案编号的《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签字。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查看合同中所有条款,特别是要注意面积误差处理方式、逾期交房违约责任、房屋质量责任、公共配套设施权属等条款,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经过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时在“经开区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平台”(https://61.157.226.190:198)信息查询菜单中查询备案状态,确保签订的合同在网上状态为有效。

5、购房者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雅安经开区规建局电话:0835-3236371)。

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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