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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房地产建筑业发展的十条措施(雅经开规建发〔2021〕47号)

来源:
2021-07-28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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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街道办、各部门(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具体安排,积极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落实房地产建筑业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经研究,现就优化经开区营商环境促进房地产建筑业发展,提升服务质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容缺办理相关规划和建设许可手续

已签订土地出让价款分期缴纳合同并缴纳不低于50%土地出让价款的建设用地,办理相关许可后可按照规划条件分期开发。开发企业凭《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及已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价款票据可先行办理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责任单位:规划管理科、规建局)

二、出让土地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

2021年出让的开发建设用地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金的50%,交易服务费减半收取;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对已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第一期50%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报经土地出让人同意后,可按缴纳土地出让金50%的比例和规划设计要求分期申请办理50%的不动产登记。剩余部分土地在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办理不动产登记,文件印发之日前出让的开发建设用地适用。

(责任单位:规划管理科、财政金融局、规建局)

三、优化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

对已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不低于50%土地出让金的房地产项目,可同意按照缴款与建设总面积比例开展房屋预售。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正负零”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只能用于本项目的工程建设和缴纳剩余土地出让金。

(责任单位:规建局)

四、优化预售资金监管

在确保预售资金用于本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前,银行监管账户资金(含银行按揭未放款)不得低于项目已销售总收入的3%。项目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且应缴税费全部结清,无非正当理由延迟交房及经核实属实的严重影响业主利益的信访投诉,开发商可申请撤销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协助购房人申请不动产权登记。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申请预售资金拨付,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凭保函或保证保险免除同等额度预售监管资金。

(责任单位:规建局)

五、合理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节点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在申办施工许可时,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缴纳确有困难,可向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一年内缴清。

(责任单位:规建局、财政金融局)

六、强化落实纾难解困税收支持政策

疫情防控期间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依法及时准予延期申报;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依法及时准予延期缴纳税款。对因疫情导致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依法依规申请免征符合规定期限内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责任单位:税务分局、财政金融局)

七、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和稳定性

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金融调控政策,加强对重点房地产企业和项目的资金监测分析。落实房地产贷款集中额度管理制度,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抵御房地产市场波动的能力,做好房地产信贷风险的防控工作。

(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各商业银行)

八、优化房地产开发环境

(一)提升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安装工程建设服务

1.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出让前,由规建局牵头,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专业经营单位现场踏勘,明确水、电、气、光纤的接入点和用量、负荷,列入规划控制内容,在出让地块红线图中明确。

2.在办理施工许可前,由规建局牵头组织对房地产开发项目供水、供电、供气、光纤安装和建筑亮化等安装工程设计进行限时审查,各相关专业经营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3.房地产开发项目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由规建局协调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专业经营单位对水、电、气、光纤安装和建筑亮化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水、电、气、光纤安装工程的公共部分,按相关法律法规可委托专业经营单位负责维修、养护、更新和管理。

各专业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 国办函〔2020〕129号)的规定,严禁违规收费。

(责任单位:规建局、经发局、社事局、电力公司、各供排水公司、各天然气公司)

(二)规范施工期间垃圾处置费收取工作

园区开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据规划审批建设面积按每平方米0.3元/月计收,统一按5个月计算,由规建局在开发项目报建时代收。截止文件印发之日,尚未缴纳施工期间垃圾处置费的开发建设项目,按上述标准由经开区市政公司计收。

(责任单位:规建局)

(三)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压缩审批时限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事项1个工作日内办结,水、电、气、光纤报装涉及行政审批环节的事项实行并联审批,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首次登记、房屋所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办结;预购商品房的抵押权预告登记,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缩短商品房交付后办证时限,不动产首次登记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逐步实现“交房即交证”。

(责任单位:规建局、规划管理科)

九、优化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房地产开发项目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由规建局在5个工作日内负责完成开发项目规划核实验收工作。开发企业完成规划核实意见整改后,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监督下进行项目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申请消防验收,规建局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

(责任单位:规建局)

十、加强物业服务监管

(一)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监督相关资料的移交工作。

(二)规建局要加强指导,规范业主委员会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准入、退出机制,协助完善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管理系统,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在本地注册。

(责任单位:规建局、永兴街道办)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除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外,其余条款有效期一年(文件内已明确时间的条款除外)。

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规建局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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