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中雅三期高性能低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发[2006]26号)等法律和相关文件要求,现对“中雅三期高性能低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拟10608万元,选址于四川雅安芦天宝飞地产业园区(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原四川雅安艾华电极箔制造有限公司项目所在地(103°6 ′6 .875″E,30°3 ′37.059″N)内建设,本项目利用原雅安艾华电极箔制造有限公司其中一间厂房及辅助设施,建筑面积6252.38平方米;建设24条自动化电极箔生产线及配套设备,采用六级化成工艺,新增FC和FT系列产品,年新增超高比容低压电极箔600万㎡。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24条自动化电极箔生产线及配套设备,本项目产品为铝电解电容器用阳极箔(新增超高比容低压电极箔),属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3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为允许类。本项目经名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中雅三期高性能低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川投资备【2017-511803-41-03-216230】JXQB-0170号)批准备案。
综上所述,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结果表明:监测期间本项目所有监测监测指标Si值均小于1,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的要求,表明本区域地表水水质良好。
2、大气环境现状评价结果表明:大气中常规污染物NO2、SO2的小时均值浓度、PM2.5、PM10的日均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3、声环境现状评价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各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区域声学环境质量良好。
4、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结果表明:监测期间本项目所有监测监测指标Si值均小于1,均能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Ⅲ类标准的要求,表明本区域地表水水质良好。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水排放影响分析:本项目废水量为718.72m3/d,主要包括一般化成液溢流废水、一般清洗废水和磷酸清洗废水。
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本项目Pmax小于10%,根据等级划分原则,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化成工段产生的少量酸性气体。
3、声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纯水站、通风机房、冷却塔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有3类。主要包括合格铝箔、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等。
四、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要点
1.废水:本项目废水量为718.72m3/d,当园区污水厂建成运营后,废水经厂内处理后可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2的排放限值后经园区管网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后排入名山河,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气:由于本项目在化成的各工段采用己二酸铵-磷酸-有机酸复合体系,在加热过程中,酸性溶液将受热蒸发,产生酸性气体,但本工艺采用的酸性溶液均为弱酸性溶液,故在加热过程中只会产生少量酸性气体,在化成车间采用安装排风扇抽风等措施将大大降低酸性气体对车间内的污染。项目废气污染物产生浓度很低,排放量亦很小,废气用抽风机抽出排放即可,预计该项目生产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纯水站、通风机房、冷却塔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公司通过采取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置总平,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消声等治理措施后,将使噪声源的噪声影响大大降低,其厂界噪声排放值在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废弃物: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分为2类。第一类为工业固废,主要包括:不合格铝箔,含金属铝及其氧化物,属于一般固废,外售铝厂作生产金属铝的原料,污水处理站污泥,主要含铝、钙等,属于一般工业固废,送水泥厂作原料或由石灰石公司回收,纯水处理系统定期更换的离子树脂交换膜、磷回收工艺产生的膜,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每三年更换一次,交由厂家回收;第二类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送当地市政垃圾处理系统处理。
五、主要评价结论及建议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雅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及环境功能规划,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本项目对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做到达标排放。本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提升当地环境质量现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论,本项目是可行的。
六、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283522306
(2)评价单位:四川国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257号);
联系人:肖玉玲
联系电话:13730680315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受本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3)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写信等方式与项目建设方及评价方联系。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