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地园区(经开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7年园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党工委管委会的工作安排,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7〕40号)、《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雅办发〔2017〕18号)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深化公开内容,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服务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工作大局,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围绕“稳增长”加强政务公开
(一)加强预期引导。围绕党工委管委会出台的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园区有关部门(单位)要统筹运用撰稿解读、新闻通气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深刻阐释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等,及时准确将党工委管委会的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加强园区经济形势监测预警,完善信息搜集、研判机制,及时发现涉及园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准确、有说服力地发声,澄清事实、释疑解惑、引导舆论。按季度或年公开园区财政收支执行总体情况、财政收支重点科目完成情况和增减变动情况。半年或全年按照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部署,配合开展园区经济运行情况发布工作。及时公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加大对“项目年”工作和各项改革推进等方面的问题典型及整改典型公开力度,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党政办、经投局、财政局、纪工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中央、省、市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和降低企业用电用气、用地用矿、物流运输、制度性交易等成本的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经投局、规建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围绕园区2017年“项目年”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工业、商贸物流、交通、能源、城镇建设、民生和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项目实施过程、结果和社会效果等信息的公开。将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以及国有产权、土地矿业权、碳排放权、排污权转让等交易活动纳入园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通过平台依法统一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及履约等信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经投局、规建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全面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PPP综合指导和行业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以及项目进展、专家库、咨询机构参与项目情况等信息,做好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的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高PPP相关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我市PPP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17〕1号)要求,做好园区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回报机制等的公开工作,促进PPP项目各参与方诚实守信、严格履约,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热情,保障公众知情权。(财政局、经投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围绕“促改革”加强政务公开
(五)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运行结果等要在市政府网站集中公开,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权力行使、评价运行效果。投资核准事项清单、投资项目涉及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市场主体许可经营事项监管清单以及收费政策文件等都要全面、及时公开。政策文件的废止、失效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党政办、经投局、工商分局、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权的部门(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六)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推动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按月公开园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按年度公开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指标,包括经济效益、盈利能力、资产状况等情况。依法依规公开园区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以及改革重组结果、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财政局牵头落实)
(七)推进财政和审计信息公开。深化园区和乡镇政府预决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主要事项作出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收入表应当公开到收入分类款级科目,本级支出表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表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要公开园区和乡镇“三公”经费的预决算财政拨款总额和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推进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信息公开。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及时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强化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督。及时公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报告,被审计单位要公告审计整改结果。(财政局、纪工办、党政办、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围绕“调结构”加强政务公开
(八)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发展指导目录等政策及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围绕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速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加大对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推进协同创新、促进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等方面政策措施的公开解读力度。着力抓好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等执行情况及结果的公开,调动企业和科研人员参与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的积极性。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映和意见,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经投局牵头落实)
(九)推进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加强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质量执法、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缺陷产品召回及后续处理情况等信息公开,促进中高端产品供给。(质监分局牵头落实)
四、围绕“惠民生”加强政务公开
(十)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深入解读环保重要政策措施,广泛进行环保科普宣传,及时公开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大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信息公开力度,实时发布监测预测的空气质量指数、空气质量等级及首要污染物等信息;加强重污染空气质量专题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及应急措施、进展、成效方面的信息;每月公布园区管委会所在地空气质量。定期公布水环境质量状况,每月公开地表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主动公开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基本情况,及时公开环境影响评价、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废物跨市转移等重大行政审批事项及企业环境信息评价情况。依法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开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情况。(规建局牵头落实)
五、围绕“防风险”加强政务公开
(十一)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按月公开园区商品房销售、竣工、房地产开发投资等交易数据。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及时在雅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知识问答等信息。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2017年7月1日起四川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正式运行后,在平台上及时公开征地批文、征地告知书、“一书四方案”(或“一书三方案”“一书一方案”)、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情况。(规建局牵头落实)
(十二)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及时发布可能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切实提高企业防范事故和社会公众预防自救的能力。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公告制度。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事故抢险救援进展等信息,按规定公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落实好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并通过网站、报刊等载体向社会公布“黑名单”信息。(规建局牵头落实)
(十三)围绕防范重大舆情及突发事件影响社会稳定推进公开。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常态化工作机制,明确回应主体和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行回应。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切实提升回应效果。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和政府网站互动功能,提升回应信息的到达率。加强与有关媒体的沟通,扩大回应信息的传播范围。(党政办牵头落实)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十四)进一步完善“五公开”工作机制。将“五公开”工作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和会议办理程序,抓好公文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展、畅通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不断健全签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增强答复内容的针对性和形式的规范性,明示救济渠道,依法妥善做好相关工作。做好涉及政务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对相关案例的分析研究,促进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
(十五)进一步加强解读回应工作。各部门(分局)要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回应相关工作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原则,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将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建立完善部门(分局)主要负责人定期带头宣讲政策机制,每年解读重大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依法规范网络问政平台、“主任信箱”管理,建立健全来信、留言回应与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网民诉求。
(十六)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完善公众参与渠道,通过网上调查、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增进管委会与公众的互动交流。重视与社会组织、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沟通协作,开展多方参与的第三方评估工作,完善社会监督评议员工作机制,做好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评估和监督。
(十七)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加强园区网站建设,巩固网站普查、整改成果,提升园区网站建设整体水平。做好政府网站常态化监测、季度抽查和日常运维管理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积极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加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建设,进一步落实建设管理责任,完善内容审核、发布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提升传播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好新闻媒体等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十八)进一步强化能力建设。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开展培训交流,将政务公开纳入公务员日常培训内容,提升园区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