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关于2024年10月2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按照《中共雅安市委改革办关于调整优化集成改革试点相关事宜的通知》(雅改办〔2024〕7号)、《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委托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使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雅市环函〔2024〕101号)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21日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对《年产40000吨磷酸铁锂项目110kV变电站及配套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5-2866710
通讯地址:雅安市经开区滨河东路11号孵化园1号楼
一、项目名称:年产40000吨磷酸铁锂项目110kV变电站及配套线路工程
(一)建设地点:四川省雅安市永兴大道南段
(二)建设单位:雅安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鸿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建设内容和规模:①新建110kV变电站1座,位于厂址中部,总用地面积约1176.98㎡,采用全户内GIS布置,电缆出线,本期配备1×50MVA主变压器(终期规模3×50MVA)、110kV出线间隔本期2回(终期2回)、10kV出线间隔本期12回(终期36回),10kV无功补偿本期2×6012kvar(终期3×(2×6012)kvar),配套建设集油坑(6m³)、事故油池(有效容积25m³)等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依托“年产40000吨磷酸铁锂项目”拟建工程;②新建110千伏双回输电线路,起于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力配套建设项目-雅州新区化工产业园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终端铁塔N3G,止于年产40000吨磷酸铁锂项目110kV变电站,设计电流1058A,全长约2×0.453km,其中架空线路长约2×0.42km,导线同塔双回同相序排列,采用2×JL/G1A-240/30型钢芯铝绞线,分裂间距0.4m,电缆线路长约2×0.033km,排管敷设,埋深0.7~1m,采用ZC-YJLW03-64/110-1×1200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
(五)项目环保措施: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施工期 | 运营期 |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
陆生生态 | ●变电站周围设置排水沟。 ●变电站采用紧凑型布置,减小占地面积。 ●施工活动应尽量集中在征地范围内。 ●施工前应先建围墙和排水沟,减少地表径流侵蚀。 ●施工期站址处设置土石方临时堆放场,并覆盖苫布,供后期站区绿化使用。 ●施工结束后,按照磷酸铁锂项目厂区统一规划,对站区内外地表进行硬化处理。 ●通过减少施工震动、敲打、撞击和禁止施工车辆随意鸣笛等措施避免对野生动物产生惊扰。 | 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 | 无 | 无 |
水生生态 | 无 | 无 | 无 | 无 |
地表水环境 | 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已有设施预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 少量场地、设备冲洗水利用磷酸铁锂项目设置的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 生活污水不直接排入天然水体;施工废水不外排。 | 变电站为无人值守站,巡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 生活污水不直接排入天然水体。 |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 无 | 无 | 事故油坑、事故排油管、事故油池作为重点防渗区,事故油坑、事故油池的开挖基槽底为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采取多层防渗措施,事故排油管采用防水套管,具有防水、防渗漏功能,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的防渗技术要求。 | 不破坏周围土壤及地下水环境 |
声环境 | ①尽可能将施工机具集中布置;②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具的施工噪声;③避免多个产噪设备同时施工;④施工集中在昼间进行,避免夜间施工作业。 | 不扰民 |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②基础减震。③变电站采用全户内布置型式。 | 站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振动 | 无 | 无 | 无 | 无 |
大气环境 | 使用商品混凝土;新建变电站四周设置连续封闭围挡;施工车辆进出冲洗;易起尘物料使用防尘网覆盖;采取喷淋、喷雾等湿法降尘措施,遇到大风天气时增加洒水次数;施工材料等运输车辆应进行封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强扬尘管理,确定扬尘污染防治目标及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 对区域大气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 | 无 | 无 |
固体废物 |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磷酸铁锂项目厂区的垃圾桶,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 | 不污染环境 | ①变电站为无人值守站,巡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②蓄电池将根据使用情况定期更换,更换的废蓄电池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③主变压器事故油通过钢管引入事故油池,大部分事故油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交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回收。变电站检修时产生的少量含油棉、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处理相关规定。 |
电磁环境 | 无 | 无 | 配电装置采用GIS设备和开关柜设备,电气设备均安装接地装置;在设备的高压导电部件上设置不同形状和数量的均压环(或罩),以改善电场分布;站内平行跨导线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110kV出线和10kV出线采用埋地电缆出线。 输电线路架空段高于设计导则要求;地下电缆排管顶部土壤覆盖厚度不小于0.7m。 | 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即在公众曝露区域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为4000V/m,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为100μT。 |
环境风险 | 无 | 无 | 事故油坑、事故排油管和事故油池采取防渗措施,事故油坑、事故油池设置和事故油管理满足《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规定。 | 风险可控。 |
环境监测 | 无 | 无 | 及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例行监测。 | 按《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HJ681-201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输变电》(HJ705-2020)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等相关要求执行。 |
其他 | 无 | 无 | 无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