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按照《中共雅安市委改革办关于优化调整集成改革试点相关事宜的通知》(雅改委〔2024〕7 号)、《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委托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使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雅市环函〔2024〕101号)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8日,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1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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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公文文号 | 审批日期 |
1 | 四川省雅安市新能源储能及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及综合处理项目 | 雅新环审〔2025〕2号 | 2025-2-24 |
20万吨高精度铝合金冷轧板材项目 | 雅新环审〔2025〕3号 | 2025-2-27 | |
四川盈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精密铜线生产项目 | 雅新环审〔2025〕5号 | 2025-2-28 | |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驱动系统平台及关键零部件能力建设项目 | 雅新环审〔2025〕6号 | 2025-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