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州新区管委会关于2023年9月2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按照《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雅州新区)集成改革试点方案》(雅改委〔2023〕3号)、《中共雅安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雅州新区)集成改革试点授权事项承接工作方案》(雅改办〔2023〕7号)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26日雅州新区管委会拟对《四川合美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PU塑胶跑道地面、硅PU篮球场地面、丙烯酸网球场地面生产安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
联系电话:0835-2866710
通讯地址:雅安市经开区滨河东路11号
邮 编:625100
受理环评报告情况:
一、建设项目名称:PU塑胶跑道地面、硅PU篮球场地面、丙烯酸网球场地面生产安装项目
二、建设地点: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雅安奥洋智创城产业园
三、建设单位:四川合美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五、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拟购买雅安奥洋智创城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建设运动场地面生产安装线及相关附属设施,主要购置搅拌釜、搅拌缸、分散机、研磨机、空压机等设备,生产塑胶跑道地面材料B组分1500t/a、外购部分其他原料,生产安装塑胶跑道地面10万㎡/a;生产硅PU篮球场地面材料B组分1500吨t/a、外购部分其他原料,生产安装硅PU篮球场地面15万㎡/a;生产丙烯酸网球场地面材料1000t/a、外购部分其他原料,生产安装丙烯酸网球场地面10万㎡/a。
六、主要的环保措施(设施)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排气筒(DA001) | 颗粒物 | 集气罩+布袋除尘处理后经排气筒通往楼顶排放。排气筒高19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排气筒(DA002) | 有机废气 |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经排气筒通往楼顶排放。排气筒高19m。 | 《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 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 2017) | |
地表水环境 | 废水总排口(DW001) | COD、BOD5、SS、NH3-N | 预处理池处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A级标准 |
声环境 | 运行设备 | 噪声 | 加强管理、降噪消声和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
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废物 | 1、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除尘器收集灰回用于生产; 3、预处理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理; 4、固态物料包装袋外卖废品站; 5、废机油、废活性炭、真空泵废油、废劳保用品、安装过程废包装桶为危废,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生产车间1F(含危废暂存间)、事故水池、预处理池重点防渗,防渗系数要求K≤1×10-7cm/s,等效于6m黏土;危废暂存间增设金属托盘,防渗系数要求K≤1×10-10cm/s; 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处理,一般地面硬化。 | |||
生态保护措施 | 无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1、总图布置 项目总图布置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合理布置,各生产和辅助装置按功能分别布置,并充分考虑安全防护距离、消防和疏散通道等问题。车间应设消防环行通道并保证足够的路面净空高度,设置消火栓、灭火器,车间内显眼的地方设置相应的防火、防触电安全警示、标志。设备尽可能避免设置在封闭房间内,以防有毒有害气体积聚。根据常年主导风向,将操作人员布置在上风向或侧风向。 项目原料及成品暂存区域、主要生产设备布置区域、危险废物暂存间、有机液态物料输送管线区域应设置围堰,四周设置导流沟并设截留阀,导流沟最终接入事故水池。 2、地表水风险防范措施 ① 为防止事故废水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项目应建立“单元—厂区—园区”事故废水防控体系; ② 建设一座460m³事故水池。 4、电气等其它安全防范措施 ① 按规范划分防爆区,在区内用防爆 ② 生产现场配置口罩等防护器具。 ③ 机器设备要定期检查、检修、保证其完好状态。 ④ 厂内应设置路牌、安全警告标志牌等设施,并定期维修保养、保持清晰。 5、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企业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1、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同时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2、及时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3、依据《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 号)文件要求对排污口进行规范化管理;应按照《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设置排放污染物的采样点。 4. 5.根据本次环评要求落实环境监测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