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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物流园区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信息

来源:
2015-10-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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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须向公众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雅安物流园区

建设地点:位于雅安市名山区永兴镇与前进乡交界处,川藏铁路成康段名山站南北两侧,距离名山城区约8公里

项目主要情况介绍:

本次规划区位于名山区的东南部,北以规划成新蒲快速路为界,西至永兴镇化成村,东至车岭镇中居村,南至前进乡两河村,规划总用地面积578.19hm2,其中城市建设用地469.67 hm2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雅安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工;

联系电话:15378166815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130号

联系人:工;

联系电话:18782458334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见下图:

(2)环评主要内容:

工程分析及污染治理措施评价;

环境空气、地表水、固废、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选址合理性分析。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对该项目选址是否同意?

(3)您认为该项目哪些污染物对您影响较大?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

(5)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否对当地经济发展有利?

(6)您认为该项目对劳动就业形势是否有利?

(7)您是否赞同该项目的建设?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可通过直接致电、意见传真、意见邮寄、电子邮件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七、公示说明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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