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动起来,细化方案,建立台账——下大力气治理基层“微腐败”
市政管办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意见箱,广泛收集群众诉求。
编前语:
6月下旬,我市启动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明确用3个月左右时间,围绕群众满意目标,用“三个紧盯”“六个一批”实招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重点解决为官不为、推诿扯皮,执行力不强、落实不到位,自由散漫、我行我素,精神不振、作风漂浮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为纵深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本报将开设“清风·雅语—重拳整治‘微腐败’提升群众获得感”专栏,持续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关注各级各部门专项行动的具体举措,以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经验做法。
不认真研究群众诉求,能推就推,能躲就躲;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集体收益流失,群众反映强烈……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啃食的是群众的“获得感”,透支的是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只有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下大力气清除“传染源”,进一步密切党群干部关系,才能确保农村基层长治久安,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从今年6月起,全市掀起了新一轮攻势,集中打一场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攻坚战,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关键点,动真碰硬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按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建立问题台账、整改台账,通过加强协作配合,形成了强大工作合力,切实做到责任清、督查紧、问责严,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全面自查 斩断伸向农村集体“三资”的黑手
“各村、组的集体资产、资源是否进行了清理登记?”7月18日,宝兴县农业局、县委农工办及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来到该县大溪乡检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结合全市工作要求,大溪乡已细化本乡工作方案,并对罗家村、烟溪村、大溪垴和曹家村的村集体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对村集体资产和村集体资源进行清理登记。
全覆盖自查,是我市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要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一直是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问题,违反‘三资’管理相关规定,不仅有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还影响了党委政府公信力。”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基层“微腐败”,就是此次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我市将聚焦虚报冒领、白条入库、贪污集体资金,违规出租村集体资产,违法出售集体建设用地等乱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按照市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作为该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已与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联合成立了雅安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联合印发了工作方案,建立了督查台账、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等三本台账。
“目前,全市各乡镇正开展全面自查,各县(区)相关部门同步开展监督检查,以实现村(社)全覆盖。”市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洪江介绍,自查共有六个重点:一查是否建立行之有效的“三资”管理制度,二查是否建立了资金、资产、资源台账,三查是否存在“糊涂账”,四查是否公开透明让群众信服,五查监管是否到位,六查在资源管理上是否严格实行资产保值、增值制度。
在各县(区)自查和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将分类将问题整理成台账,逐条对照分析,立行立改,进一步梳理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薄弱环节,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强力推进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追踪问效 着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7月19日,市委党校会议室内,来自各县(区)信访系统的干部,正在接受《做好新时期的接访工作》培训。
接访工作,是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只有用亲切的话语、坦诚的姿态、真诚的关心,才能推动问题的解决。
市委群工局副局长李强表示,该局把作风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并结合专项行动,梳理排查出31件信访突出问题进行追踪问效。
原来,按照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我市明确,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通过统一实施蹲点调研一批滞后乡村、追踪问效一批群众诉求、挂牌督办一批重点案件、抽查评议一批查否线索、“一案双查”一批失责干部、通报曝光一批典型问题等“六个一批”行动,确保“微腐败”整治见到实效。其中,市委群工局和市政管办,牵头负责“跟踪问效一批群众诉求”工作。
李强介绍,该局将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调查了解实际情况,核查31件信访突出问题中,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是否解决到位,“对于合理或部分合理的诉求,将进一步交办给相关责任单位;对于未办结的案件,将加强对责任单位的指导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作风问题,将进行统筹实地督查。”
与此同时,市政管办通过回访测评“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理工单,大厅督查室和“96960”行政效能投诉热线,广泛收集群众诉求,梳理追踪问效的线索。
“您好先生,关于你之前反映的噪音扰民的问题,请问一下您对于我们的处理结果还满意吗?”近日,在“12345政府服务热线”接听中心,工作人员正在对群众诉求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回访测评。
市政管办政交科工作人员付花琼表示,群众诉求在程序上是得到了办结,但实际上他们是否满意,通过回访测评便能了解到真实情况,“我们通过回访测评298件办理工单,收集到群众‘不满意’的工单有35件,通过归纳梳理出大厅窗口存在6项突出问题,现在已分类建立了问题台账。”
“我们下一步将会对这些诉求进行跟踪督办,坚决维护群众正当合理的诉求和利益,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付花琼表示。
雅安日报/北纬网首席记者 张婧
曝光台
按照省纪委和市委部署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下大力气整治基层“微腐败”,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案件。为加大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市纪委联合本报开设“曝光台”专栏,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公开曝光,让监督无所不在,让“微腐败”无处遁形,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市纪委通报4起“微腐败”典型案件
1.芦山县太平镇钟灵村村干部套取私分项目资金问题。2015年4月至2017年1月,时任钟灵村党支部书记王志红伙同村委会主任黄林秀、村党支部副书记曾祥福、村文书高健,在实施该村水埝头组左岸防洪堤工程中,套取项目资金20.115万元,将其中17万元予以私分。王志红、黄林秀、曾祥福、高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天全县兴业乡政府原民政员高建成侵吞“五保”人员供养金、资助金问题。2009年至2015年,高建成利用担任天全县兴业乡政府民政员职务上的便利,在发放该乡农村五保户的五保供养金、社会资助金等时,采取截留、冒领等手段,侵吞民政救助资金共计22403元。高建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飞地园区(经开区)永兴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原主任罗明均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4年至2015年,罗明均在参与从事征地拆迁工作中,通过虚增房屋附属设施、青苗种类和数量等方式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感谢费”共计3.4万元。罗明均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4.汉源县清溪镇双坪村村组干部虚报冒领项目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5年,时任双坪村党支部书记骆银永采取虚报冒领的方式,伙同村主任冉庆强骗取经果林(花椒)栽种项目资金2.4万元,予以私分;伙同冉庆强、村副主任冉龙伍、2组组长杜军、3组组长冉龙洪、4组组长冉刚骗取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蓄水池建设项目资金10.5万元,予以私分;骆银永、冉庆强、冉龙伍、杜军还涉嫌其他违纪问题。骆银永、冉庆强、冉龙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杜军涉嫌其他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冉龙洪、冉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