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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化锂业(雅安)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氢氧化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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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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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化锂业(雅安)有限公司

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氢氧化锂)生产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雅化锂业(雅安)有限公司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氢氧化锂)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建设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氢氧化锂)生产线建设项目

2、 建设单位:雅化锂业(雅安)有限公司

3、 建设地点: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永兴大道南段99号

4、 项目性质:新建

5、 总投资:5.5亿元

6、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以锂辉矿为生产原料,生产电池级碳酸锂(氢氧化锂),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氢氧化锂)和年产4.6万吨无水硫酸钠(元明粉)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成后年产电池级碳酸锂10000吨/年,同时副产元明粉(无水硫酸钠)23000吨/年。二期建成后年产电池级碳酸锂10000吨/年,同时副产元明粉(无水硫酸钠)23000吨/年。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转化焙烧装置、酸化焙烧装置、净化装置、冻硝装置、氢氧化锂装置、碳酸锂装置、硫酸钠装置等主体工程,锂辉石库房、硫酸罐区、母液罐区、成品库房、硫酸钠库房等贮运工程,中央控制室、锂渣堆棚、循环水站、机修车间、变配电所、冷冻机房、空压站、实验室等辅助工程,变电站、燃气锅炉等公用工程、烟气净化系统、废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等环保工程。

二、 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6个大气监测点的SO2、NO2、PM10、PM2.5、硫酸雾、氨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 36-79)中标准要求。

本项目3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的pH、CODCr、BOD5、NH3-N、TP、SS、石油类、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要求。

本项目5个地下水监测点的K+、Na+、Ca2+、Mg2+、CO32-、HCO3-、Cl-、SO42-、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总大肠杆菌均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14848-93)中III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2个土壤监测点的pH、铅、砷、镉、镍、铬、铜、锌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要求。

本项目4个场界监测点,3个敏感目标监测点昼、夜噪声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和3类标准。

三、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 施工期

(1)施工过程采用密目安全网全封闭施工,尽量减少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的洒漏,适当洒水降尘,以减少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2)施工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经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打铁沟。

(3)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实施,只要规范施工,合理安排工序,施工期噪声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相关规定进行清运、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袋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送垃圾场处理。

2、 运营期

(1)废气

湿品氢氧化锂烘干产生废气、碳酸锂烘干废气、碳酸锂细磨废气、芒硝烘干包装废气均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锂精矿打磨破破碎废气、细磨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焙烧料库收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3.5m高排气筒排放;篦式冷却机冷却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40m高排气筒排放;转晶焙烧产生的烟气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SCR脱硝塔处理后,由40m高排气筒排放;酸化焙烧产生的烟气经文丘里洗涤器+碱液洗涤塔+静电除尘处理,由40m高排气筒排放;蒸汽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烟气经收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地面冲洗废水、实验室用水、锅炉脱盐水站排水、初期雨水均进入厂区废水处理站(采用“调节+中和+混凝沉淀+过滤”物理化学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30m3/d)进行处理达标、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与MVR蒸发冷凝水一起由厂区排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草坝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循环冷却水排水作为清下水排放至雨水管道。

(3)噪声

项目拟采取的降噪措施包括:①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②较强噪声源设备设隔音罩、消声器,操作岗位设隔音室;③震动设备设减振器或减振装置;④管道设计中注意防振、防冲击,以减轻落料、振动噪声,风管及流体输送注意改善其流畅状况,减少空气动力噪声;⑤总图合理布置,防止噪声叠加和干扰,利用距离衰减。

(4)固废

项目收尘灰、浸出渣、净化渣、返溶渣等一般固废返回生产线,最终进入洗涤锂渣中;废包装材料、废金属渣等一般固废,由废品回收站回收;污泥和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废润滑油(HW08)、废乳化液(HW09)等危险废物,由专用收集桶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地下水

项目硫酸锂装置、碳酸锂装置、氢氧化锂装置、硫酸钠装置、硫酸储罐及围堰、机电维修车间、废渣场、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事故应急池、消防废水池等重点防治区域须采用2mm人工防渗材料(HDPE)+抗渗混凝土处理(防渗技术要求需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转化焙烧装置、酸化焙烧装置、原料库房、产品库房、焙料仓库、中央控制楼、变配电房、制冷站、空压站、循环水站等一般防治区域应采取抗渗混凝土处理(防渗技术要求需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综合办公楼、食堂、倒班宿舍楼、门卫室等简单防渗区要求做地面硬化处理。

(6)风险

本项目生产所用原料、产品涉及多种危险化学品,但均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7-2004)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规定的腐蚀品、易燃物质以及爆炸危险性物质和危险化学品。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废气处理设施故障、硫酸储罐泄漏、液碱储罐泄露、氨水储罐泄漏、天然气管道泄漏等风险事故,但发生概率均较小。项目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事故均采取了应对措施,可有效降低风险事故发生概率及对环境的影响。

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概述

(1)废气

结合大气环境预测结果可看出,项目正常情况下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对周边敏感点的浓度贡献值很小,与背景叠加后可满足相关的环境标准;在非正常排放时,各类污染物落地浓度较正常排放时有所增大,但仍不会造成相关污染物空气质量超标。

根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本评价分别以原料库房边界为起点划定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以转化焙烧装置边界为起点划定200米卫生防护距离,以酸化焙烧装置边界为起点划定200米卫生防护距离,以废渣场边界为起点划定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

(2)废水

根据地表水预测结论: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量远小于青衣江允许环境容量,本项目废水经草坝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青衣江中,不会对青衣江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噪声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项目周边北面和西面的农户居民昼夜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因此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地下水

根据地下水预测结果,正常工况下,生产废水处理站及硫酸锂反应槽内不会出现渗漏,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在非正常工况下,生产废水处理池发生渗漏后,距离污染源一定距离内的地下水含水层将出现污染物浓度超标,超标范围控制在厂界内。

五、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四川省及雅安市有关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生产过程中采用了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预测表明该工程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接受,周边群众对项目建设表示理解和支持。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参与调查的公众可以是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居民、企事业机关单位,也可以是当地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环境保护的人士,来信或参加填写调查表请按调查表内容填写个人和单位基本情况并签名。

(二)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你是否了解本项目;

2、你对本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3、如果对环境质量现状不满意,您认为目前附近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4、您认为本项目建设最关心的环保问题是什么;

5、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的作用是什么;

6、您是否赞成该项目在本地建设;

7、如果您不同意本项目建设,理由是什么;

8、您对本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及预防措施有哪些建议;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一)可直接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传真、邮寄、email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二)可直接打电话到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评报告审批单位,反应对上述公众参与调查内容的意见,希望有关单位及代表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参与本项目的公众参与工作。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报告书简本和相关补充信息。详细情况请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八、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雅化锂业(雅安)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永兴大道南段99号

联系人:冯文汇

联系电话:0835-2872263

E-mail:stfwh@126.com

九、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1901号)

南京总部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

联系人:王瑾瑜

联系电话:025-86773156

E-mail:121214718@qq.com

邮编:210000

四川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广场2号1107

联系人:曾巧

联系电话:028-85115123

E-mail:206784401@qq.com

邮编:610000

十、 公告说明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

公示时间:2018年1月18日~2018年1月31日



雅化锂业(雅安)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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