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雅安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基本职能简介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防范、打击恐怖活动;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
5.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6.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9.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 雅安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2024年重点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市局党委“1126”工作思路不动摇,以开展“谋治”系列专项行动和深耕善治“品牌创树年”为“两项牵引”,实施党建铸魂、民生民心、实战强警、基层治理、智慧警务、队伍保障“六项工程”为工作重点,以“服务中心、共创和谐、云上守护、勇争一流”为理念,以建设全市公安信息化示范标杆为目标,为护航雅安经开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公安力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雅安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下属无二级预算单位。雅安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总编制30名,其中行政编制30名;在职人员总数22人,其中行政人员2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雅安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雅安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2024年预算收入2159.1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雅安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2024年收入预算2159.18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59.1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雅安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2024年支出预算215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2.57万元,占26.98%;项目支出1576.61万元,占73.0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雅安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59.18万元, 同口径比2023年收支预算1911.53万元增加247.65万元,主要是增加了辅警工资性支出、应急保障专项资金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59.1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037.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6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雅安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59.18万元,同口径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911.53万元增加247.65万元,主要是增加了辅警工资性支出、应急保障专项资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2037.16万元,占94.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97万元,占2.82%;卫生健康支出26.36万元,占1.22%;住房保障支出34.69万元,占1.6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2024年预算数为296.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安工作正常运转,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24年预算数为164.3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安工作正常运转,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2024年预算数为352.64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223.97万元,主要用于:雅安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开支其他公安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0.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执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险(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6.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34.69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2.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8.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金、社会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遗属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164.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雅安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我单位无出国任务。
(二)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9万元,较2023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保障全局日常运转、办案、应急处突等工作开展。2024年,我局将在有效保障正常执法执勤的前提下,进一步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降低机关运行成本。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雅安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雅安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雅安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4.32万元,同比2023年预算增加11.77万元,增加原因为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 年,雅安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2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雅安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现有执法执勤用车3辆,其中:越野车3辆。
雅安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2024年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4年雅安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出入境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三非”外国人遣返,出入境证照印制、管理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等方面的支出。
1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的支出。
1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的支出。
14.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所属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等方面的支出。
15.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6.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归口管理的行政 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 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个人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 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
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 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 外宾接待)支出。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