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5年2月2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按照《中共雅安市委改革办关于调整优化集成改革试点相关事宜的通知》(雅改办〔2024〕7号)、《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委托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使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雅市环函〔2024〕101号)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2月24日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对《氢燃料电池用催化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4日-2025年2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5-2866710
通讯地址:雅安市经开区滨河东路11号孵化园1号楼
一、项目名称:氢燃料电池用催化剂项目
(一)建设地点: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青江路6号
(二)建设单位:雅安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四)建设内容和规模:2024年,雅安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在租用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雅安经济开发区青江路的标准厂房内分别实施了贵金属资源回收与资源化利用项目和铂铑钯系化合物项目,上述两个项目已经雅安市生态环境局批复同意(雅新环审﹝2024﹞12号、雅新环审﹝2024﹞39号),目前正在建设中。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项目对在建项目租赁的标准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购置搪瓷反应罐、过滤器、恒温烘箱、球磨机、回转窑等设备,并依托在建项目生产车间、仓储设施、环保设施、公辅设施等内容,建设氢燃料电池用铂炭催化剂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氢燃料电池用铂碳催化剂6吨的生产能力。项目涉及的X射线衍射装置另行环评。
(五)项目环保设施(措施):
项目 | 污染源 | 治理内容 |
废气 | 还原反应废气、过滤清洗废气、还原反应废气、还原反应废气、铂回收废气、污水处理设施废气、烘箱废气 | 经集气管收集的还原剂罐呼吸废气、过滤清洗废气与经集气罩收集的还原反应废气经高浓废气催化燃烧(CO)处理后,再与经集气罩收集的抽料废气(操作台三面围挡,上方设置集气罩)、经集气管道收集的铂回收废气、污水处理设施废气、烘箱废气等一并经“两级碱喷淋(自带除雾)+活性炭” 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P1)。 |
危险废液暂存罐废气 | 依托在建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处理系统“碱喷淋塔+活性炭”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7) | |
粉碎粉尘、筛分粉尘、包装粉尘 | 项目球磨机、粗粉碎机、振动筛均位于通风橱内,产生的粉碎粉尘、筛分粉尘经通风橱收集后经1#喷淋塔处理,4台回转窑(电加热)烧结尾气经管道密闭收集后经2#喷淋塔处理,称量在通风橱进行,产生的包装粉尘经通风橱收集后经2#喷淋塔处理,上述废气混合后再经湿式电除尘器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P2)。 | |
无组织废气 | 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外100m、环保功能区边界外50m的包络线为卫生防护距离,控制和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 |
废水 | 生产、生活废水 | 项目洗手和地坪、设备清洗废水、喷淋塔定期更换的除尘废水经过滤装置回收催化剂后,产生的下层滤液与第二道至第五道过滤工艺废水、实验室废水、循环冷却定期排水经新建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预处理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雅安经济开发区永兴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名山河。 |
噪声 | 各类泵、风机等 | 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合理布局及加强设备维护管理等噪声防治措施,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 |
固体废物 | 未沾染危险物质的废包装;除尘喷淋塔沉渣;废滤布;洗手和地坪、设备清洗废水过滤滤渣;废催化剂、废树脂、废化学品容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工艺废液(第一道过滤废水)、有机废气喷淋塔废水 | 项目废化学品容器及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工艺废液(第一道过滤废水)、有机废气喷淋塔废水等危险废物送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若企业在建项目建成并完成环保竣工验收,项目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催化剂、树脂回收装置产生的废树脂、除尘喷淋塔沉渣、洗手和地坪、设备清洗废水过滤滤渣等作为企业的原料回收处置;若企业在建项目未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则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催化剂、树脂回收装置产生的废树脂作为危险废物送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除尘喷淋塔沉渣、洗手和地坪、设备清洗废水过滤滤渣外售其他贵金属回收单位处置。未沾染危险物质的废包装材料、废滤布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项目依托的生产车间西侧侧楼、库房二、甲类库房等均由企业在建项目建设,环评报告已要求采取相应的重点防渗措施。本项目新增的生产废水处理设施为地上罐体(采取厚度不低于8mm的HDPE罐体,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K≤1×10-7cm/s),危险废液暂存罐为地上罐体(采取厚度不低于20mm的HDPE罐体,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K≤1×10-10cm/s),防止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 |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从总图布局、工艺设计、生产设施设备选择、自动控制、建构筑物防火处理、消防、防爆等各个方面采取相应防范措施;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系统、设置废水污染三级防控体系、项目厂区采取重点防渗处理,依托设置的1×450m³初期雨水收集池、1×400m³事故水池;加强各类物料的运输、使用、储存环节的环境管理,避免跑冒滴漏;企业制定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同时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加强职工环保培训与管理,定期检查和保养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以保证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 |
环境监测 | 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对污染物定期开展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