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4年11月1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按照《中共雅安市委改革办关于调整优化集成改革试点相关事宜的通知》(雅改办〔2024〕7号)、《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委托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使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雅市环函〔2024〕101号)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13日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对《博雅环科环境监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5-2866710
通讯地址:雅安市经开区滨河东路11号孵化园1号楼
(一)项目名称:博雅环科环境监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滨河东路11号创业孵化园3号楼4层
(三)建设单位:雅安博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雅安博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从事环境监测,占地面积为1500㎡ ,主要进行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噪声土壤及微生物的检测。其中检测能力及规模为:水和废水约15000个样品/年,空气和废气8000个样品/年,土壤1000个样品/年,微生物1000个样品/年。实验室配备的设备主要有原子吸收仪、原子荧光仪、气相色谱仪和液相色谱仪等大型仪器以及离心机、电子天平及水浴锅等小型仪器。
(六)项目环保设施(措施):
项目 | 污染源 | 治理内容 |
废气 | 实验室废气、微生物气溶胶等。 | 酸雾:经8个通风橱、8个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专门管道引至屋顶的1套废气治理设施(酸雾喷淋塔+二级活性炭装置)+1根15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有机废气:经6个通风橱、5个万向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专用管道引至屋顶的1套废气治理设施(酸雾喷淋塔+二级活性炭装置)+15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其中,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VOCs执行《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中涉及有机溶剂生产和使用的其他行业标准。 |
废水 | 生活污水及实验室废水等。 | 实验室废水经自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汇入生活污水一起经园区预处理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名山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
噪声 | 设备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消音器消音等噪声防治措施。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固体废物 | 化学品废弃容器、过期试剂、实验废液、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 | 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废培养基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外售至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废反渗透膜由厂家统一更换并回收;危险废物:化学品废弃容器、过期试剂、实验废液、废活性炭、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污泥等危险废物用容器进行分类收集,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资质单位处理,并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①加强环境管理,污水管道等选用做防渗、防腐处理的管道,将污染物“跑、冒、滴、漏”降到最低程度;②本项目危废暂存间、实验室、试剂室均位于4层,建筑内外地面均已作硬化,不与土壤直接接触,危废暂存间的危险废物均采用密闭桶装存放,下方采用铁质托盘盛装。 |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厂区采取安全防火措施,设置消防标识标牌,设置紧急出口标识,配置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强化安全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危险品进出库管理,张贴相关标识等,制定厂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