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创”保驾护航 今年起用地计划对重点地区倾斜
为提高土地资源对我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保障能力,8月3日,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保障我省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意见》提出,在分解下达用地计划时,将对全面创新改革试验重点地区予以倾斜;尤其对军民融合、高端制造等产业项目,将由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按照一事一议方式,尽力保障。
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是我省“十三五”发展的“一号工程”,如何为“一号工程”保驾护航?《意见》提出在强化规划引领、优化供地制度、支持园区发展等八个方面发力。
优化供地制度,实为降低企业成本。《意见》提出,军民融合科技生产企业工业项目,可根据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投资要求,对建设用地容积率和建筑系数超过地方规定标准40%以上、投资强度增加10%以上,可按其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出让底价。因实施低效利用再开发用于军民融合科技生产企业的存量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增加容积率,在符合规划、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经批准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为支持“全创”重点地区的园区建设,《意见》提出,大型军工企业在不分割转让土地的前提下,可利用不超过总用地面积7%的自有土地,建设非营利性人才公寓及其他生活服务设施;事业单位和产业园区也可适度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非营利性公共租赁住房或人才公寓,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
此外,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透露,将开辟重点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进一步加快军民融合等项目用地审批速度。(郭静雯 记者 吴璟)
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