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询价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4.满足水务主管部门要求的行洪论证编制资质。
二、参加询价时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 需提供满足水务主管部门要求的行洪论证编制资质(如:水利设计、咨询等相关资质);3.企业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书上需明确授权代表姓名、采购项目名称、联系电话、传真)原件;4.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5.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6.需提供已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行政论证报告及批复文件。
三、询价规则:本次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不用事前报名,但凡符合资格要求者均可携带要求提供资料,在竞争性时间前抵达询价地点参与竞争性谈判会议,竞争性谈判以报价最低者为中选单位,报价包含野外河道测量、报告编制、评审及差旅等一切费用。
四、成果提交及费用支付方式:此次拟委托项目按照项目附表内单个项目出具行洪论证报告,共计4个项目,含6座桥梁及3座景观坝项目,当项目取得行洪论证批复时一次性结算费用。
五、说明:如截止竞争性谈判时间参加不足3家,本次竞争性谈判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