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2025年8月2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按照《中共雅安市委改革办关于调整优化集成改革试点相关事宜的通知》(雅改办〔2024〕7号)、《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委托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使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雅市环函〔2024〕101号)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8月29日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对《雅安经济开发区永兴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分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再生水厂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5-2866710
通讯地址:雅安市经开区滨河东路11号孵化园1号楼
一、项目名称:雅安经济开发区永兴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分类工程
(一)建设地点:雅安经济开发区永兴片区南部的名山河东岸
(二)建设单位:雅安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青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建设内容和规模:雅安经济开发区永兴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厂”)位于雅安经济开发区永兴片区南部的名山河东岸,占地面积约74.53亩,服务范围为雅安经开区永兴片区及物流园区的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目前,污水处理厂一期已建成投运,设计处理能力1万m3/d,采用“
水解酸化+改良A2/O+活性滤池+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经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批复同意(川环审批〔2015〕455号),并于2024年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为响应化工园区化工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雅安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实施雅安经济开发区永兴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分类工程,工程拟分两阶段实施。
项目一阶段暂不进行废水的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对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进行提标改造,同时扩建二期工程(设计1万m3/d的废水处理规模);此阶段二期生化处理段暂不运行。收集的废水先进入一期(现有项目)的“水解酸化+改良A2/O”段处理,在二沉池出水后接入二期扩建工程新建的深度处理及消毒单元即“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处理达《四川省化工园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3202-2024)一级标准(其中,名山河水体稳定达标前,氨氮≤2.5mg/L,总磷≤0.3mg/L)要求后排入名山河。即项目一阶段废水处理规模维持1万m3/d不变,废水处理工艺提标改造为“水解酸化+改良A2O+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次氯酸钠消毒工艺”。
项目二阶段按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将一期工程调整为非化工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从1万m3/d调整为0.6万m3/d,采用“水解酸化+改良A2O+活性砂滤+臭氧催化氧化+次氯酸钠消毒工艺”,非化工废水经处理满足再生水厂进水水质要求后进入再生水厂经处理后回用;二期新增预处理设施后,调整为化工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1万m3/d,同时新建
化工废水专用污水管网DN200~DN250长7650m,新增2座加压泵站(1座规模1200m3/d,一座2000m3/d),将化工废水经“水解酸化+改良A2O+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处理达《四川省化工园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3202-2024)一级标准(其中,名山河水体稳定达标前,氨氮≤2.5mg/L,总磷≤0.3mg/L)要求后排入名山河。二阶段实施后,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规模最大可达1.6万m3/d(其中最大约0.6万m3/d非化工废水经再生水厂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再生水厂拟分两期实施,一期处理规模0.3万m3/d与本项目同步实施,二期择机实施处理规模达0.6万m3/d),污水处理厂外排尾水规模不超过1万m3/d。再生水厂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五)项目环保设施(措施):
项目 | 污染源 | 治理内容 |
废气 | 格栅井、污水提升泵房、曝气沉砂池、水解酸化池、A2/O生物池、污泥贮泥池、污泥脱水车间等产生废气 | 污水处理厂现有的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水解池加盖封闭,本次预处理新增的调节池、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2个水解池加盖封闭,污泥浓缩脱水设置为封闭房间,上述恶臭气体经其中收集后,分别引至两套现有的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由2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1、DA002)。 |
食堂油烟 | 由现有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 |
无组织废气 | 报告书提出以预处理区(调节池、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水解酸化池)、生化区(A2/O池)、污泥处理区边界分别外定50m、50m、100m的包络线为卫生防护距离,控制和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该范围内目前无人居分布。 | |
废水 | 生产废水 | 项目一阶段废水采用“水解酸化+改良A2O+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处理后,排入名山河;项目二阶段按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将一期工程调整为非化工废水处理设施,废水采用“水解酸化+改良A2O+活性砂滤+臭氧催化氧化+次氯酸钠消毒工艺”经处理达再生水厂进水水质要求后进入再生水厂经处理后回用;二期新增预处理设施后,调整为化工废水处理设施,废水采用“水解酸化+改良A2O+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处理后,排入名山河。 |
噪声 | 各类水泵、鼓风机、格栅机、污泥处理等设备及2个污水提升泵站 | 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合理布局及加强设备维护管理等噪声防治措施,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 |
固体废物 | 废润滑油及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化验室废液、在线监测废液、沾染危险物质的包装物等;污泥、生物除臭系统废弃生物填料、餐厨垃圾及隔油池油脂、未沾染危险物质的包装物、栅渣及沉砂 | 废润滑油及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化验室废液、在线监测废液、沾染危险物质的包装物属危险废物,送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泥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污泥后续开展鉴定后则根据鉴定结果确定最终处置方式;生物除臭系统废弃生物填料交由废气治理设备单位回收处置;餐厨垃圾及隔油池油脂交由资质单位处置;未沾染危险物质的包装物、栅渣及沉砂经石灰石消毒后与生活垃圾一并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项目依托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泥处理车间等已采取重点防渗措施,本次将新增的水解池、事故调节池、生化池、二沉池、集配水井、“中间提升泵房+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碳源投加间、储药池、臭氧接触氧化池、接触池、二期的调节池、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等设置为重点防渗区,采取“C15混凝土垫层+C30防水混凝土层+防渗涂料面层(高密度聚乙烯膜)”的重点防渗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废水、污泥输送全部采用管道输送;防止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 |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项目设置重点防渗区防止地下水污染物;加强各类化学品的运输、使用、储存环节的环境管理,避免跑冒滴漏;通过设置进、出水水质自动监测设施,在现有1×1000m3事故应急池的基础上,新增1×3300m3事故应急池,建立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加强职工环保培训与管理,定期检查和保养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以保证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 |
环境监测 | 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对污染物定期开展监测。 |
二、项目名称: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再生水厂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一)建设地点:雅安经济开发区永兴片区南部的名山河东岸
(二)建设单位:雅安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青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建设内容和规模:雅安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在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永兴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内预留用地实施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再生水厂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①预计近期(2026年)完成1座3000m3/d再生水厂的建设(采用“高密沉淀池+超滤+反渗透+MVR蒸发+出水箱(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包括1座膜综合车间、1座MVR车间,配套建设办公设施、加药间等,生活设施及食堂、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泥处理车间、事故应急池等依托现有工程。
②建设再生水回用管线DN100~DN250管线约25km,沿永兴大道、工兴路、青江路铺设再生水主干管,与其它再生水支管组成再生水管网系统。
项目近期(2026年)再生水厂来水为污水处理厂一阶段处理后尾水;污水处理厂二阶段按分类按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实施后,再生水厂来水为一期非化工废水处理设施后尾水。再生水厂进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限值要求,经再生水厂深度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要求后回用于规划区道路冲洗及绿化冲洗用水,园区企业冷却、洗涤、锅炉补给等工业用水。
根据园区引进企业及废水产生情况预计于远期(2030年-2035年)完成新增3000m3/d再生水厂的建设,由雅安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另行实施,不再本次评价范围内。
(五)项目环保设施(措施):
项目 | 污染源 | 治理内容 |
废气 | 污泥处理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 | 项目再生水厂处理工艺不涉及生化环节,高密度沉淀池产生的污泥依托雅安经开区永兴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现有污泥处理车间处置,污泥处理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依托现有污泥处理车间负压抽吸后引至现有的生物除臭装置处理,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2)。 |
无组织废气 | 报告表提出以污泥处理区边界外定100m的包络线为卫生防护距离,控制和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该范围内目前无人居分布。 | |
废水 | 生产、生活废水 | 项目再生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后,可作为规划区道路冲洗及绿化冲洗用水以及园区企业冷却、洗涤、锅炉补给等工业用水。项目食堂废水依托已建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超滤、反渗透反冲洗水返回再生水厂进水口回用;反渗透浓水进入MVR处理,除蒸发损耗外,冷凝水进入出水箱作为再生水使用,无废水外排。 |
噪声 | 各类水泵 | 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合理布局及加强设备维护管理等噪声防治措施,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 |
固体废物 | 废润滑油及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沾染危险物质的包装物、污泥、废超滤膜和废反渗透膜、MVR装置产生的固体杂盐、餐厨垃圾及隔油池油脂、未沾染危险物质的包装物和生活垃圾 | 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及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沾染危险物质的包装物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污泥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污泥后续开展鉴定后则根据鉴定结果确定最终处置方式;废超滤膜和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处理;MVR装置产生的固体杂盐委托专业单位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及隔油池油脂交由资质单位处置;未沾染危险物质的包装物和生活垃圾一并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项目依托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泥处理车间已采取重点防渗措施,本次将新建的膜综合车间及MVR车间各构筑物及设施、加药间设为重点防渗区,采取“C15混凝土垫层+C30防水混凝土层+2mmHDPE膜”的重点防渗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水处理管道选用防渗性能好的涂塑钢管;防止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 |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项目设置重点防渗区防止地下水污染物;加强各类化学品的运输、使用、储存环节的环境管理,避免跑冒滴漏;依托总容积4300m3的事故应急池,建立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加强职工环保培训与管理,定期检查和保养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以保证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 |
环境监测 | 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对污染物定期开展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