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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致党员的一封信

来源:
2018-08-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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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党员同志们:

2018年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向全国发出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贯彻执行党的决策部署,是每位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经开区共产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要带头遵纪守法,管好自己和亲属,坚决做到不参与黑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黑恶势力,坚决不收受黑恶势力贿赂,坚决不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对扫黑除恶态度坚决,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

举报内容包括:①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②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③利用家庭、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以及在脱贫攻坚、农村经济社会事务中强行捞取不正当利益的黑恶势力;④在征地、拆迁、租地、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⑤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⑥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⑦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⑧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⑨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⑩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⑪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⑫其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对于举报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同志们,扫黑除恶是民心所向,天朗气清需人人参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也是每一名共产党人的使命和担当。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在经开区党工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实际行动投身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为经开区建设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举报方法:

1.举报电话: 0835-3230830;举报邮箱:362019205@qq.com。

2.纸质信件邮寄地址:雅安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雅安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3号经开区管委会1308办公室),邮政编码:625100。

雅安经开区党群工作部

201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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