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污染源普查对象的公开信
尊敬的污染源普查对象:
为全面贯彻十九大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战略部署,深入了解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环境形势,准确掌握我国各类污染源排放及污染治理工作状况,国务院决定以2017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污染源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搞好普查工作,可以全面掌握园区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地区分布,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治理水平,有利于有针对性地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绿色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设,不断改善环境质量,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加快园区生态文明建。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污染源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并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按要求填报污染源普查表。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虚报、瞒报和拒报普查数据,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参与普查的各级普查机构和人员必须依法普查、认真履职。对普查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按照国家、省的部署,园区也将全面开展普查工作。届时,我们的普查员将佩戴工作证,执行普查任务,请您消除疑虑,积极配合,按时、如实地填报有关资料。普查期间,您若有任何疑问,都可向普查员询问,普查员将给您详细的指导。
衷心感谢您对园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配合与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