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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新能源材料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来源:
2024-04-23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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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雅安市新能源材料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征求公众意见。兹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背景

雅安市位于四川省中部、四川盆地西缘,东邻成都、眉山、乐山三市,南接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接甘孜藏族自治州,北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全市幅员面积15046平方公里。山地占总面积的94%,平坝占6%。

2022年3月,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以(雅发改产业函〔2022〕3号)同意成立了“雅安市新能源材料产业园”,规划总面积163.34公顷,一区两园。区块一总面积73.21公顷,区块二总面积90.13公顷,主导产业为锂电池材料、锂电池组装和型材贸易加工。2022年10月,雅安市生态环境以(雅市环函〔2022〕135号)对《雅安市新能源材料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区块一)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审查,规划范围为(雅发改产业函〔2022〕3号)中的区块一,总面积73.21公顷,主导产业为锂电池材料、锂电池组装。

结合《雅州新区发展规划》发展要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以及雅安市国土空间规划要求,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编制了《雅安市新能源材料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3~2035)》,在规划环评编制期间,同步对规划名称、规划面积、四至范围、主导产业等内容进行了调整。

二、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

《雅安市新能源材料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3~2035)》

2、规划范围及时限

规划总面积620.59公顷,由两个区块组成,区块一总面积426.74公顷,四至范围:东至甘家坪,南至白家坪,西至环南路,北至工兴路。区块二总面积193.85公顷,四至范围:东至烟雾岗,南至名山河,西至名山河,北至青岗嘴。

本次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3-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3、园区性质

雅安市重要的新材料产业集聚地;以新材料、氢能为主要发展方向的先进新能源材料产业园。

4、主导产业

化工新材料、氢能产业。

三、规划协调性分析

本次规划内容总体上符合上位政策、规划的相关要求。规划区规划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发展要求。规划区建设基本符合四川省及雅安市“三线一单”的要求,规划区综合管控单元为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根据雅安市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的“三区三线”成果,本次规划区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园区规划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雅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协调。

四、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在处理好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两者之间关系的基础上,本规划的实施对各环境要素的影响可接受。总体而言,在完善区域环保基础设施的情况下,规划环评认为规划的实施对区域的环境影响可接受。

五、规划实施拟采取环保措施

1、大气环境

(1)优化能源结构,强化企业污染防治;(2)优化工业布局;(3)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4)加大VOCs治理力度;(5)加强区域内机动车尾气控制;(6)加强扬尘控制,深化面源污染管理;(7)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2、水环境

(1)从源头控制工业污染物排放量,不得引进废水排放量较大、污染物较难处理的企业;(2)要求入区企业提高用水循环率,减少工业用水量和废水排放量;(3)厂区实现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收集沟完善,能有效收集全厂区初期雨水;(4)企业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废水收集系统。

3、声环境

(1)交通噪声防护对策与措施

1)设置噪声防护距离;2)相邻土地利用;3)绿化;4)低噪声路面;5)敏感建筑物噪声防护;6)加强交通噪声管理;7)环境管理

(2)工业噪声源综合治理

1)合理布局;2)控制噪声源;3)加强管理

(3)施工噪声综合治理

1)限制施工设备和施工时间;2)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4、固体废弃物

(1)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进行固体废弃物综合治理。

(2)建立固体废物管理机制。

(3)从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角度控制各市工业固废产生量,引导企业系统内部减量化和循环利用,降低单位产品固体废物产生量。

5、生态环境

(1)园区应做好植树绿化、护林防火等工作,切实保护好自然、人文景观及林木植被。持续防止或治理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和保护自然生态系统。有针对性地对区域内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良性发展。

(2)在农作物种植区域种植一些氟敏感植物,起到氟污染监控的作用,早发现,早控制;在污染源附近种植抗氟能力较强的树种,营造抗氟化物污染的防护林,同时通过植物本身对氟化物的吸收达到生态去氟的目的,如茶树;实施抗氟化物污染的栽培措施,对植物施用氟污染防护剂。

(3)定期并持续地开展周围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生态跟踪监测和调查,防止大气污染物对周边植被造成影响。

(4)企业在施工中,应采取有效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对开挖场地和料场采用防雨水冲刷材料覆盖、遮挡;禁止雨天进行挖填施工;施工现场的临时弃渣有序堆置,并设遮盖、挡护措施及临时排水措施,永久弃方处理日产日清。

(5)企业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除渣等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建议施工区设临时旱厕或利用施工区内的现有厕所设施,收集粪便定期外运用于农田施肥。

(6)企业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撤出施工营地,拆除临时设施,清理施工迹地,恢复地貌原状。

(7)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危化品泄漏,避免对水环境及水生生态环境造成损害。

(8)入园企业必须采取严格的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尽可能地降低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对周边植被的伤害。

六、评价结论

在落实好“三线一单”、制约因素等问题的解决方案和对策措施后。本次规划的实施基本符合国家、四川省、雅安市等各层次相关规划和政策的相关内容;规划的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充分考虑到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也符合当地地理特征和区域环境特征,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明显。规划实施后,通过采用各项环保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排放量在当地环境容量范围之内。在切实控制开发规模和进度、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及类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等基础上,规划实施所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可得到最大程度的控制,规划的实施具有一定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

七、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东路11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835-2866710

电子邮箱:761016053@qq.com

评价单位: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四街199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8-61332283

电子邮箱:scaes2015@163.com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产业功能区内及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的公众意见。

1、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在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与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公众意见表,发表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简本索取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及征求意见表见附件。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宝贵意见。纸质报告书可到公布的规划组织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索取查阅。

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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