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天宝飞地园区(雅安经开区)关于设立廉政账户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促进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飞地园区(雅安经开区)开设廉政账户,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飞地园区(雅安经开区)廉政账户
户名: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银行雅安名山支行
账号:130682805542
二、缴存对象及款项
园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含控股)企业,以及上述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因各种原因违反规定收受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贵重物品等折价款,以及其它不合法的收入,自收受之日起一个月内主动缴入“廉政账户”的,可视同上交组织。一个月后缴入的,视实际情况认定性质。
三、缴存方式
缴款人可在中国银行雅安名山支行的各个营业网点,将违规收受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贵重物品等折价款,以及其它不合法的收入上缴“廉政账户”。缴款人在办理廉政账户缴款时,需填写现金缴款单,注明缴款时间、金额,不需提供身份证件,不需说明款项的来源和缴款理由。根据缴款人的意愿可用实名,也可不记名,鼓励用实名存入。
四、缴存凭证
缴款人向“廉政账户”缴款,受理银行在收款后须将现金缴款单客户核对联以及银行机打现金存款凭证回单联加盖印章后,交缴款人留存,缴款人凭此证明上缴的时间、金额,缴款人应妥善保管缴款凭证。
五、账户管理
飞地园区“廉政账户”由园区纪工委和财政局负责监管,每季度末中国银行雅安名山支行负责将本季度发生的缴款情况汇总后报园区纪工委和财政局,账户内款项只存不取,每年年底全额上交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