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秸秆焚烧的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落实工作责任,有效防止大气污染,按照经开区主要领导要求,经开区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对永兴街道9个村、2个社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督查,现通报如下。
一、督查情况
10月28日,发现永兴镇大堂村5组46号村民陈翼在大堂村6组焚烧玉米秆;11月2日,发现永兴镇箭道村2组村民高明发在箭道村2组焚烧玉米秆;11月3日,发现蒙顶山镇卫干村5组32号村民唐中奎在卫干村2组焚烧杂草;11月9日,发现永兴镇桥楼村四组村民代勇在桥楼村4组焚烧杂草。
二、处理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及《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的规定,决定给予陈翼、高明发、唐中奎、代勇5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对永兴街道大堂村、箭道村、桥楼村、卫干社区提出通报批评;对网格员秦加祥、王波、周友学、代德云、王利民分别扣发一个月环保网格员补助和季度绩效考核奖,对永兴街道的全年工作目标考核扣分。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管理,落实责任。经开区社事局、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局和永兴街道要提高认识,组成联合巡查组,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巡查力度;各村(社)网格员要对负责范围内巡查工作做好巡查记录和应急处置,对秸秆焚烧重点区域、易发区域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实时掌握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动态。对点火人员及村、组相关责任人严防死守,从严处置,确保秸秆禁烧禁得住、见成效。
(二)源头控制,提高利用率。社事局要通过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引导,实行源头控制,疏堵结合达到标本兼治。继续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秸秆生物反应堆等综合利用方法,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源头控制秸秆焚烧。
(三)宣传教育,提高认识。各部门(分局)、永兴街道要加大秸秆禁烧宣传力度,通过在集市、村委、学校等人员密集的场所悬挂桔杆禁烧横幅、发放秸秆禁烧宣传册、开展秸秆禁烧讲座等形式,利用微信、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和处罚措施,及时曝光违规焚烧行为,引导群众转变观念,自觉禁烧。重点做好留守老人和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的宣传教育,做到不留盲区,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树立“不敢烧”“不愿烧”和“不舍得烧”的意识。
(四)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永兴街道要与综合执法、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行动,采取多种方式,切实加强秸秆焚烧查处和处罚力度,对通报后仍然焚烧秸秆污染环境的行为严厉惩处。同时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移交纪委监察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