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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市政道路工程(物流通道段)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
2015-06-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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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须向公众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市政道路工程(物流通道段)

建设地点: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

项目主要情况介绍:

本项目新建物流通道全长5274.427米,红线宽度20米,工程起点与S305线(龙州路段)相交,桩号为K0+000,终点与S305(东段)线相交,桩号K5+274.427;金红叶道路全长449.854米,红线宽度13米,工程起于金红叶基地,桩号为K0+000;终点与S305线相交,桩号K0+449.854;包括道路工程、并包含给水管网、排水管网(雨水及污水)、绿化工程、交通工程(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装置)、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等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雅安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8908160957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国环评证字第2130号);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18384266464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分三个阶段:

①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项目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编制评价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

②正式工作阶段: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③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①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

②预测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③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④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⑤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收集公众意见,并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

⑥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的是否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对该项目选线是否同意?

3)您认为该项目哪些污染物对您影响较大?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

5)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否对当地经济发展有利?

6)您认为该项目对劳动就业形势是否有利?

7)您是否赞同该项目的建设?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可通过直接致电、意见传真、意见邮寄、电子邮件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七、公示说明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提出。

 

 

                                            雅安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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