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市政道路工程(物流通道段)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须向公众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市政道路工程(物流通道段);
建设地点: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
项目主要情况介绍:
本项目新建物流通道全长5274.427米,红线宽度20米,工程起点与S305线(龙州路段)相交,桩号为K0+000,终点与S305(东段)线相交,桩号K5+274.427;金红叶道路全长449.854米,红线宽度13米,工程起于金红叶基地,桩号为K0+000;终点与S305线相交,桩号K0+449.854;包括道路工程、并包含给水管网、排水管网(雨水及污水)、绿化工程、交通工程(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装置)、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等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雅安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8908160957。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130号);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18384266464。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分三个阶段:
①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项目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编制评价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
②正式工作阶段: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③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①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
②预测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③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④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⑤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收集公众意见,并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
⑥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的是否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对该项目选线是否同意?
(3)您认为该项目哪些污染物对您影响较大?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
(5)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否对当地经济发展有利?
(6)您认为该项目对劳动就业形势是否有利?
(7)您是否赞同该项目的建设?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可通过直接致电、意见传真、意见邮寄、电子邮件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七、公示说明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提出。
雅安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