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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实施临时电价干预用电增量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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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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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日报讯 用电增量部分电价在原下调标准基础上再下降0.03元/千瓦时,执行范围扩大到原有行业范围内的所有规上工业企业(不作电价限定)。7日,记者从市经信委获悉,我市企业再接电价政策大礼包,在原临时电价干预政策继续执行的前提下,我市将于今年8月至12月,实施临时电价干预用电增量激励政策,以刺激企业生产意愿、促用电增量。

由于不作电价限定,相比原临时电价干预政策,临时电价干预用电增量激励政策的执行范围有所扩大,根据市经信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工业企业用电稳定经济增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具体执行企业类别为我市范围内(不包括小水电自供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节能减排政策、有市场前景,用电量较大(装接容量大于6300千伏安)的冶金(含铁合金、工业硅、有色金属冶炼、钢铁、单晶硅等)、化工(含盐化工、黄磷、电石等)和电极箔行业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含今年10月31日前入规企业)。

《通知》对执行电价进行了明确,根据对纳入临时电价干预增量激励政策范围的企业,其用电增量部分电价在原下调标准基础上再下降0.03元/千瓦时。用电增量的基数确定办法为:以今年6、7两个月平均用电量为基数;6、7月未生产或未达到60%负荷率,以及今年8月以后新投产的企业,以60%负荷生产时月用电量为基数(即用电变压器装接容量×0.8×60%×30天×24小时)。

“临时电价干预政策实施以来,止住了全市工业负荷快速下滑的趋势,在“保存量”上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在“促增量”方面目前作用尚不明显。”市经信委电力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从今年6月到12月实施临时电价干预,对符合国家产业、环保和节能减排政策的工业企业,定向施策、定点帮扶,其生产用电电价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下调0.0201元。为鼓励工业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市留电委同意实施临时电价干预用电增量激励政策。该政策的实施将提振企业信心,对促进雅安工业经济稳定增长将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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