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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雅安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政策解读

来源:
2017-07-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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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雅安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雅发改价格〔2017〕 号),调整雅安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产生的污水日益增多,同时,随着国家对污水处理排放标准要求的提高,污水处理成本也在逐年增加。雅安市污水处理厂现行的收费标准是2009年8月起执行的,多年未进行调整,收取的污水费已无法支撑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营。长期以来,污水处理费收支缺口很大,已影响到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持续发展和污水达标排放。为促进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文件,要求“2016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

二、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2016年,市发展改革委依法对雅安市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成本监审,根据成本监审结论研究形成了调整雅安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调价方案。由于污水处理费属行政事业收费,不再纳入政府价格决策听证目录,但考虑到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涉及广大群众的切实利益,为确保政府制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2016年12月15日,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了雅安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调整专家论证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会。会议邀请了市人大、市政协、市财政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法制办、市委维稳办等单位(部门)相关工作负责人以及经营者、消费者代表等参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结合各方提出的意见,市发展改革委完善了调价方案,并上报市政府常务会审定。经市政府常务会审定后,再次完善形成最终调价方案。

三、调整后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是多少?

雅安市雨城区中心城区范围内,使用自来水以及使用地下水、地表水等自备水源的用户,污水处理费类别由居民生活、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业商业等其他3类,调整为居民生活、非居民生活2类;收费标准调整为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0.8元/吨,非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1.27元/吨。从2017年8月抄见水量起执行。

四、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对居民用户的影响如何?

在制定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时,充分考虑了我市实际,我市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0.8元/吨,与国家文件规定最低标准0.95元/吨相比,低了15.79%。按照居民用户第一阶梯用水量15吨/户计算,污水处理费从0.65元/吨调整为0.8元/吨,居民用户每户每月增加污水费支出2.25元。因此,此次调整污水费对我市雨城区中心城区范围内大多数居民户的影响不大。

五、如何减轻调整污水处理费对低收入人群的影响?

为体现社会公平,充分考虑困难家庭的承受能力,对烈属和享受低保的“三无”人员,凭相关部门发放的证明,污水处理费仍按0.4元/吨的标准执行,不上调,确保不增加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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