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点地图 | 无障碍浏览 | 使用帮助

保护环境,向秸秆焚烧说“不”

来源:
2019-09-30 16:53
浏览:
打印

9月21日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一大队接举报称永兴镇大堂村有村民焚烧秸秆,大队执法人员赓即前往调查、取证。经查,系大堂村5组一王姓男子在自家地里焚烧秸秆。执法人员对该村民进行了批评教育,向其宣传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处以500元罚款。王某表示,虽然听到镇、村工作人员宣传不准露天焚烧秸秆,但没有被罚过,抱着侥幸心理焚烧秸秆。现在非常后悔,愿意接受处罚,以后一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当前正是秋季秸秆焚烧高发期,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一大队所有执法人员将加大巡查频次,一旦发现露天焚烧行为,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站点地图 | 无障碍浏览 | 使用帮助
Copyright (c) 2021 jkq.yaan.gov.c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东路11号(创业孵化园1号楼) 邮编:625100 传真:0835-3225171 电话:0835-3227806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13 蜀ICP备19017234号-1 川公网安备 5118030251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