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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 坚持党对政协的全面领导 实现两个“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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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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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日报/北纬网讯  日前,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加强全市政协系统党的建设,更好坚持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团结带领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为加快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共同奋斗。

在明确总体要求的基础上,《实施意见》分别从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切实加强对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等方面结合雅安实际提出具体要求。

人民政协是政治组织,旗帜鲜明讲政治是人民政协的根本要求。《实施意见》强调,政协党组要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政协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全面肩负起实现党对人民政协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坚持党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政协履职就跟进到哪里,确保把党中央大政方针、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重要工作安排贯彻落实到政协工作之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政协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政协党组要把理论学习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把握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哪里有政协委员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实施意见》指出,加强政协党的组织建设,要做到哪里有政协委员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有党的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的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的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的全覆盖。政协党组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协党组、机关党组和专委会分党组的组织体系,在市政协设立4个专委会分党组;在有条件的县(区)政协设立机关党组和专委会分党组。同时,探索建立政协党组成员联系相关界别党员委员、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制度;探索建立联系无党派人士界、宗教界委员机制;探索实行党员委员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办法,组织和引导党员委员自觉接受政协党组织教育管理和参加政协党组织活动、进行党性锻炼。

《实施意见》指出,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具体规定,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争做转作风改作风的表率。要改进文风会风,坚持务实高效办会,开短会、讲短话,加强发文管理,各种文件力求简明扼要、具体可行。要践行群众路线,坚持和完善主席会成员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委员联系群众“三联系”制度,建立健全走访看望委员制度、接待和处理委员来信来访制度,密切同政协委员的联系。

《实施意见》指出,要坚持用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监督挺在前面,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等问题。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教育政协组织中的共产党员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必须旗帜鲜明、亮明态度,不能动摇基本政治立场,不能被错误言论所左右,不能无动于衷、置身事外。党员委员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关系,在政协活动中决不允许发表任何与党中央大政方针相违背的言论。

《实施意见》强调,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将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总体布局,一体谋划、一体推进。政协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政协党组要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每届至少召开一次政协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努力打造一支“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委员队伍。

首席记者  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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