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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激励政策》的通知

来源:
2022-08-29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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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激励政策》解读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雅安市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激励政策》已经五届市委常委会第20次(扩大)会议、五届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雅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3日

雅安市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激励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大数据产业基地,为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绿色发展示范市提供有力绿色产业支撑,在落实好国家、省大数据产业扶持政策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政策。

一、突出重点要素保障。对入驻中国·雅安大数据产业园的大数据企业执行0.34元/千瓦时到户电价,在能耗指标上予以优先保障。

二、加大项目支持力度。按每年市级工业发展资金总额的40%设立大数据产业(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对实施大数据创新应用、软件研发、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项目的企业,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0%予以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发展基金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通过股权、股权加债权等多种投资方式,市场化运作,支持数字经济中小微企业、初创企业发展。

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新引进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或对地方经济新增贡献达200万元的大数据企业,从实际投运之日起前两年,由受益财政按其对地方经济新增贡献的100%给予奖补,之后三年由受益财政按其对地方经济新增贡献的50%给予奖补。上一年度主营业务销售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大数据企业,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一次性奖补。

五、鼓励产业协作发展。大数据企业入驻政府投资建设的新经济创新载体,前3年内租金减半;5年内,年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的,奖补当年租金。竞标参加本地政府投资采购相关项目,在不违背公平竞争原则基础上,鼓励使用入驻中国·雅安大数据产业园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六、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对认定为大数据领域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参与制定大数据相关标准的单位或个人,最高给予国际标准50万元、国家标准20万元、行业标准10万元、地方标准5万元一次性奖补。鼓励企业上云上平台,对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上云示范企业、典型案例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大数据企业,给予1500元/件,累计不超过6000元的奖补。

七、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大数据领域省级院士(专家)产业园(项目),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补。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和重点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平台建设投资总额的3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八、鼓励产业人才培训。大数据人才参加培训进修(大专以上学历),由受益财政按其所在企业实际支出培训费用的80%给予奖补,人均不超3000元。向我市企业输送大数据相关专业毕业生的市内院校,由受益财政给予院校2000元/人的一次性奖补。对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大数据相关专业中、高级证书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注册地财政给予证书获得者2000元/次的奖补。

九、支持人才集聚发展。对300(含)至500个坐席规模的数据服务企业,给予每坐席600元一次性奖补;对500(含)至1000个坐席规模的数据服务企业,给予每坐席1000元一次性奖补;1000(含)个以上坐席的数据服务企业,给予每坐席1200元一次性奖补。每户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十、支持产业活动举办。对举办或承办国际性、全国性、全省性大数据产业(数字经济)展会、招商会和学术交流会等活动的,按照活动实际投入的50%给予承办社会组织或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本政策自2022年6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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