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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来源:
2022-05-06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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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 政策解读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已经五届市委第15次常委会会议和五届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雅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1日

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十次全会以及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聚焦“三城三示范”,围绕建设“三个高地”、发展“四大经济”,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绿色发展示范市,营造一流创新生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造,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政策。

一、扶优培强创新平台

对国家实验室(基地)、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及新认定的国家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和省级产业创新中心,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对省政府确定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按省补助后投资额的30%予以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省级以上实验室,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运行后补助经费。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单个不超过30万元奖励。对被省上评估为优秀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最高给予10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的建设补助。

二、加大产业(技术)科技创新支持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领航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备案入库的瞪羚企业,给予5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支持,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支持。对企业年度研发投入增量部分给予不超过20%、单个企业最高20万元后补助支持。

三、支持科技创新服务和成果转移转化

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对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产业链上下游联合攻关,并取得重大突破、实现成果在雅转化的创新联合体,最高给予10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

四、大力集聚高端创新人才和团队

在雅单位每培养或新增全职引进一名两院院士、国家级科技领军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实施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设立科技创新人才(团队)、科技创业人才(团队)等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取得国省级科技项目立项的高端人才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探索实施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包干制”试点。

五、支持农业产业科技创新

深化拓展市校(院、企)战略合作,推进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围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创建,支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创新能力提升。

申请主体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川府发〔2021〕8号),在享受了省级支持政策资金的同时,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市级支持政策资金。对同一事项的市级支持政策,以最新政策为准,不重复支持。以上政策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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